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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利用10元诉讼费打持久战 农民工奔波近4年

2018-07-05 10:17:04  来源:工人日报
  

  企业利用10元诉讼费打持久战 农民工奔波近4年

  本报讯 近日,农民工张春光终于从建筑公司拿到了20万元工伤赔偿款。这场被企业屡用10元诉讼费拖延了近4年的劳动争议案件最终得到了执行。

  2014年7月,家住长春市双阳区的农民工张春光入职该市某建筑公司,从事外墙保温工作。当时,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当年8月9日,张春光在工作时被楼上掉下的物体砸伤头部,被送到医院抢救,被诊断为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左枕叶脑挫裂伤和枕骨骨折等。

  张春光住院后,包工头为其垫付了1万多元医药费后,再无其他赔偿。建筑公司也对其不管不问,大部分医药费用均由张春光自付。出院后,张春光因头部重创一直神志不清,妻子陈桂玲代他讨要说法。该建筑公司否认张春光是在其工地工作时受伤。

  因医药费负担重、没有经济来源、儿子又在读书,一贫如洗的家庭无法承担高昂的律师费用。陈桂玲被推荐到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律师张怀明负责代理了此案。律师先后帮助张春光打了确定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和确定赔偿数额3场官司,每场都经过了一裁两审3个程序。虽然场场胜诉,却均“败”在被告不予执行上。

  就这样,这件工伤赔偿案不算最后的强制执行,就走了9个程序。陈桂玲神情激动地对《工人日报》记者说,“打官司时,公司负责人说每次只要花10块钱,就能陪我们打下去。我们不懂法律,不明白其中的意思。要不是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一直帮助,真坚持不下来。”

  “案件事实清楚,难的是农民工很难坚持打下来。”张怀明律师告诉记者,这个案件之所以棘手在于“劳动争议案件比其他案件多了一个仲裁程序,且每个程序的诉讼费仅需10元。虽然事实清楚,但企业仍可利用这些程序一拖再拖,让拖不起的维权者放弃。”他介绍说,实际上,很多劳动者因耗时长、成本高而放弃维权。

  今年4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企业须支付张春光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共计约26万元。公司在此无可推诿之际,仍拒绝执行。无奈之下,最后只得向长春市绿园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5月底,被告公司与张春光达成执行和解后,一次性向其支付了20万元现金。至此,这场历经4年的维权马拉松案终于得到解决。

【责任编辑:燕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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