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延养老险即将在福州落地 多家险企完成产品开发
福州新闻网6月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江海)5月1日起,福建省(含厦门市)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记者昨日采访获悉,随着首批12家经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机构名单正式出炉,税延养老险产品在我省已进入落地阶段。
中国人寿福州分公司、泰康人寿福州分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指的是,个人通过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保险公司测算,月收入超过5000元的消费群体购买税延养老险都可以享受到政策红利。
假设办理者30周岁起缴费、60周岁一次性领取养老金,并采用4.5%作为账户累积利率,对养老金收入按照7.5%一次性缴税,在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前提下,职工月收入为7132元,30年可少缴税1.54万元;职工月收入16666.67元及以上,30年共可少缴税9万元。如果投保者在60岁时不一次取走养老金,而是用账户资金再次购买趸交(一次性付清)即领的转换年金,那么如今月收入7132元的职工,每月可领取养老金1627元;月收入16666.67元及以上的职工,每月可领取养老金3803元。
记者昨日从泰康人寿、太平人寿、太平洋人寿等险企获悉,上述公司已完成税延养老险产品的设计开发及系统开发等工作,等待产品获批启动上市销售。
泰康人寿相关人士表示,他们已经开发收益确定型产品(A类)、每月结算收益的产品(B1款)、每季度结算收益的产品(B2款)和收益浮动型产品(C类),并与福州的大型企业进行了接触,产品获批后将第一时间在福州启动销售工作。
太平人寿表示,已完成税延养老险业务上线经营的各项准备,业务系统已经通过中保信验收,专项产品也已向银保监会报送审批,待批复完成后,将第一时间在我省启动销售。
据介绍,购买税延养老险操作并不复杂,甚至比在手机上买理财产品还简单,不过购买者要把购买的凭证交给公司办理税前扣除。记者看到,险企开发的税延养老险计算器简单易用,客户只要输入年龄、月收入等信息,便可生成一份专属的税延养老险计划书,直观显示税延养老险产品的收益水平。保险公司为投保职工在中保信息平台上建立专户后,会提供高、中、低三种不同风险的产品,其中固定收益型产品的年回报率在3.5%到4%之间。
根据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向年龄大于55周岁的人销售C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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