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发布2017环境状况公报:74城空气质量排第五
福州新闻网5月29日讯(记者 邱陵)29日,福州市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福州市环境状况。据了解,福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两年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五,重点流域水质和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前列。
“2017年,福州市总体环境质量状况继续保持良好,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连续两年排名全省第二。”据福州市环保局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王建波介绍,2017年,福州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突出打好水、气、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加强环境监察、监测、科研、宣教、信息化能力和环保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环境管理体系化、科学化、法治化和信息化水平。
在环境空气质量方面,2017年,福州市城区环境空气达标天数349天,达标率95.5%(全年有效监测天数364天)。2017年,福州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42,按照综合指数评价,在环保部发布的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五。福州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达到二级标准。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2017年,福州市三条主要河流闽江、敖江、龙江总体水质为优;I类-III类水质比例为90%,I类-II类水质比例为45%,无劣V类水质。
同时,福州城区八个饮用水水源地(含备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各县(市)中城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另外,近岸海域十七个站位中,I类-II类水质比例88.2%,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
在声环境质量方面,2017年,福州市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年均值为57.5分贝,处于“一般”水平;福州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年平均值为69.3分贝,维持在“较好”水平。县(市)声环境质量方面,罗源县城关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分贝,属于“较好”水平,其它县(市)的区域环境噪声为一般水平;福清、闽侯、连江、闽清四县(市)交通噪声小于等于68分贝,质量等级为好;罗源县交通噪声质量等级为一般,其余县(市)交通噪声为较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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