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展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专项治理行动
福州新闻网4月4日讯(记者 邱陵)生产日期虚假标注、食品名称未反映食品真实属性、标签说明书明示或暗示疾病治疗功能……针对这些违法行为,记者4日从省食药监局获悉,福建省即日起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旨在进一步增强企业诚信守法生产经营意识。
据了解,省食药监局日前印发《关于开展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点整治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名称未反映食品真实属性、标签说明书未如实标注成分或配料表、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标签说明书中明示或暗示疾病治疗功能,以及其他食品标签标识违法违规和虚假宣传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以及企业产品执行标准及明示要求等,对标识标签逐一进行自查,确保所有使用食品标识标签内容真实、合法,如实反映原辅料、产品属性等,标注形式规范符合要求。在自查过程中,发现所用的标识标签存在问题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彻底清理库存不符合要求的标识标签、包装材料,防止继续投入使用;对已经流入市场的产品,企业要主动召回。
《通知》称,各地食品药品(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以食用油、蜂蜜、肉制品、配制酒、白酒等易发生虚假标识声称行为的食品,以及食品标识标签屡次被投诉的企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
《通知》还要求,各地食品药品(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篡改食品生产日期、涂改标签、虚假标注食品营养成分及含量,以及食品标签标识内容不真实、夸大宣传误导公众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严惩快处,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切实震慑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省食药监局表示,要通过媒体曝光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例,引导广大消费者正确辨识食品标签标注,并畅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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