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增至44家
2017-09-27 16:01:56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9月27日电(刘丰)福建新增24家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印发《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增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建设和完善各设区市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
加上新增的24家,福建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增至44家。其中,福州市8家,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福州市中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厦门市6家,为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厦门中医院、厦门市第二医院、厦门市第三医院、厦门市第五医院;漳州市3家,为福建省漳州市医院、漳州市皮肤病防治院、福建省漳州市中医院;泉州市6家,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泉州市皮肤病防治院、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医院、晋江市医院、石狮市医院、福建省南安市医院;三明市5家,为三明市皮肤病医院、三明市第一医院、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三明市二院、尤溪县中医院;莆田市3家,为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莆田市第一医院;南平市4家,为南平市皮肤病防治中心、南平市第一医院、南平市人民医院、邵武市立医院;龙岩市4家,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龙岩市第一医院、龙岩人民医院、福建省龙岩市第二医院、龙岩市中医院;宁德市4家,为宁德市医院、福鼎市医院、宁德市闽东医院、宁德市中医院;平潭综合实验区1家,为福建省平潭县皮肤病性病防治院。
据悉,哨点医院负责承担本院就诊患者化妆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的收集、上报工作。凡批准上市销售使用的化妆品所引起的不良反应,均需通过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及时在线填报。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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