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12个村庄入选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
2017-09-17 09:22:09 来源:福建日报
本报讯 (记者 王永珍) 近日,住建部、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公布了2017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名单,我省12个村榜上有名,其中福州、莆田、漳州、南平、宁德和泉州分别有2个村庄入围,每个示范村将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
5个环境整治示范村是:永泰县嵩口镇大喜村、莆田涵江区白沙镇坪盘村、长泰县岩溪镇珪后村、政和县石屯镇石圳村、福安市潭头镇南岩村。
7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是:福州晋安区寿山乡前洋村、莆田荔城区西天尾镇后黄村、安溪县尚卿乡黄岭村、晋江市深沪镇运伙村、南靖县书洋镇塔下村、浦城县富岭镇双同村、霞浦县溪南镇半月里村。
据了解,示范村每两年评选公布一次,此次全国共有295个村入选,分为保障基本示范村、环境整治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3类。
【责任编辑:燕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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