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前四次都老实付钱 第五次带3000多斤羊肉失联
2017-07-25 17:00:28 来源:厦门网
厦门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先买少量羊肉,及时付钱取得信任,然后再买大量羊肉不付钱逃匿。近日,男子李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刑,他一共骗走价值7万多元的羊肉。
李某来自广西,是一名个体经营者。2016年1月中旬,李某与厦门一家食品有限公司的员工阿建联系,称欲购买羊肉。当时,双方口头约定付款时间为交完货的当天晚上。之后,李某先后四次向阿建购买少量羊肉,每次都按照约定支付钱款。
当月29日,李某打电话给阿建,称这次要“大采购”,欲购买50只绵羊胴体。因数量突然增多,来不及宰杀,阿建便运送了1561斤价值近3.6万元的生鲜绵羊胴体、100斤价值800元的生鲜绵羊肚,送到沈海高速公路集美区杏林入口处交给李某。当时,李某谎称次日还要再购买羊肉,待次日再支付货款。
次日,李某再次打电话给阿建称欲再购买60只绵羊胴体,阿建再次运送了1558斤价值近3.6万元的生鲜绵羊胴体、88斤价值704元的生鲜绵羊肚至同一个地点交给李某。
结果,李某收到货物后,根本不按照约定支付钱款,隔天他就断绝联系、躲藏逃匿。案发后,李某在被上网追逃期间,被公安机关抓获。
近日,集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李某采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7.3万多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因此,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八千元,责令其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燕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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