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多项物价收费有调整 电动汽车用户用电很便宜
东南网6月14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 林旻煜)“降低电动汽车电价、城市垃圾处理费原则上不低于9元/户•月征收,水电气实行阶梯收费、最大限度放开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全面清理取消违规中介服务收费……”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我省出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价格政策和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新闻发布会。会上,省物价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李跃年介绍新近出台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挥价格机制作用促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经信委、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清理规范我省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情况。
电动汽车电价,预计年可减轻负担6000万元
据省物价局综合与法规处处长潘国洪介绍,按照国家销售电价分类规定,电动汽车集中式充电站用电价格应执行两部制大工业电价,电度电价0.6222元/千瓦时(1-10KV),基本电价26元/千伏安/月(折算电度电价0.1751元/千瓦时),合计到户电价为0.7973元/千瓦时。按照《意见》的规定免收基本电费,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电度电价按大工业目录电度电价减半执行,实际执行电价为 0.3111元/千瓦时。根据2017年预计的充电桩用电量1.23亿千瓦时计算,年可减轻用户用电负担6000万元。
城市垃圾处理费原则上不低于9元/户•月征收
据省物价局综合与法规处处长潘国洪介绍,我省于2012年全面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2015年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五个已通管道天然气的城市实行居民阶梯气价制度,2016年完成全省67个市、县居民阶梯水价改革。在推行阶梯水价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居民用水一户一表尚未完全实现,导致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未能全面落实。因此,《意见》提出加快落实“一户一表”改造步伐,全面实施居民阶梯水价政策。
据悉,《意见》提出城市和有条件的镇要根据垃圾处理成本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原则上按不低于9元/户•月征收;农村地区采取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议”方式,村民按每人每年5-20元缴纳保洁费。要加大垃圾处理费收缴力度,提高收缴率,促进增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进一步落实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政策,促进提高建筑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哪些行业收费将进行清理 一字一句慢慢看
据省物价局服务价格管理处处长林联捷介绍,清理规范我省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主要针对以企业为缴费主体的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清理规范,重点是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最大限度放开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全面清理取消违规中介服务收费、深入清理重点领域和环节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切实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加强市场调节类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和集中公示制度等六个方面。
在督促落实国家金融领域收费方面,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手续费将有望取消,本票、汇票的手续费、挂失费、工本费将暂停收取。银行卡刷卡手续费进行降费。
地方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在铁路货物运输、专用线经营上的违规收费。
有关单位要落实取消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等政策,规范人才招聘、评价等环节收费。
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利用主管部门规定强制企业入会,不得利用行业影响力以评比表彰、评审达标等方式违规收费。鼓励会费结余较多的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会员企业会费。
对于这样的福音,何时能实现?《通知》明确了时间表:6月20日前,各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全面完成自查自清工作,汇总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涉企收费情况,并将自查自清意见报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和省民政厅等四部门;8月20日前要全面完成总结评估,将全部落实清理规范措施和结果,报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和省民政厅等四部门。
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发挥价格机制作用促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建设以及开展清理规范我省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是当前我省的重要价格工作任务,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日前,省政府近日印发的《意见》,是我省进一步推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的重要举措,也标志着价格机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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