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海上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拖延缴纳罚款 多交2万滞纳金

2017-06-11 15:16:12  来源:厦门网
  

  导报记者前日从海事部门获悉,“宝马××”轮所有人王某近日因违法聘用无证船员上船服务一案到厦门海事局接受违法处理,结果让他后悔不已的是,原来处罚决定书上的69500元罚款,现在增加到需要交纳90350元。

  原来在今年3月底,王某即签收了《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但是在之后两个月内,虽然海事执法人员多次提醒,他均以人在外地为由未及时处理,等到5月来处理时,发现滞纳金已经达到两万多,罚款增加到90350元。想到自己因拖延缴纳罚款导致多缴两万多,王某后悔不及。

  海事执法人员提醒,《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明确规定,海上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之内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责任编辑:钟培培】
相关新闻
  
     
  • 书韵飘香

    这些年,邱孝感曾获得全国优秀儿童工作者、全国十佳辅导员等5项全国性荣誉。让他自豪的是,孙女和孙子也喜欢看书,“书香是最好的传家宝”。

    书韵飘香
  • 声如夏花

    让我们一同在他们的歌声中,感受福州传统十番音乐与阿卡贝拉碰撞出的火花。

    声如夏花
  • 家有“医”靠

    福州市第六医院的吴定,是很多患者眼中的“专属家庭医生”,他和护士何香云两个人,承担着整个医院的家庭病床服务工作。

    家有“医”靠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