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驾驶电动四轮车被行政拘留 系泉州市首例
2017-05-27 10:02:02 来源:泉州网
泉州网5月27日讯 (记者谢宜萱 文/图)驾驶四轮电动车需要驾照吗?答案是肯定的。这不,近日一名晋江男子无证驾驶电动四轮车被鲤城公安分局临江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成为全市首例。
男子被扣留的电动四轮车属于机动车
据办案民警介绍,5月16日,一名男子驾驶一辆挂着绿色闽G电0237车牌的四轮电动车经过市区义全街。执勤的交警觉得可疑,于是拦下车子,发现驾驶人曾某没有驾驶证。加上车子挂的绿色牌照明显不是合规车牌,交警便将车子暂扣,并移交临江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经查,该男子于2015年在泉州购买这辆车。当时店家告诉他,四轮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不需要驾驶证。电动车虽然是挂三明的牌号,但在泉州一样可以合法上路。
民警表示,根据《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相关规定,“纯电动汽车”是由电动机驱动,且驱动电能来源于车载可充电蓄电池或其他能量储存装置。由此判定,该电动四轮车属于“纯电动汽车”定义范畴的机动车辆。2014年颁发的《低速电动汽车示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也明确规定驾驶员驾驶低速电动汽车,应当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取得C3以上(含)的驾驶证方可上路。因此,曾某系无证驾驶机动车辆,最终被处以行政拘留。
民警还表示,该电动车的牌照为绿牌,不是正规的蓝色牌照,不能上路。民警提醒,有些商家在销售电动四轮车时不负责任,忽悠消费者。其实四轮电动车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四轮电动汽车,属于机动车辆,如果上路行驶,必须到当地交管部门办理挂牌和备案手续,驾驶人也必须持有驾驶证。市民在购买四轮电动车前一定要到当地的车管部门核对车辆的厂家信息,确认看中车辆的生产厂家在不在国家产品安全生产注册名单之内,若是不在车辆便无法办理挂牌注册手续。一旦上路被查,车主将会受到处罚。
【责任编辑:燕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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