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率先组建生态环保警察队伍 在福建尚属首次
公安利剑出鞘 守护青山绿水
永安率先组建生态环保警察队伍
东南网4月3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项裕兴 通讯员 苏诗苗 魏兴谷) 25日,经永安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永安成立生态环保警察队伍。据悉,组建生态环保领域专业警察力量,在我省尚属首次。
据介绍,永安市通过整合、厘清林业、环保、国土、农业、水利和森林公安、治安、刑侦等部门在生态环保方面的执法职能,在公安局森林分局内组建生态环保警察队伍,专门侦办永安境内的盗伐林木、侵占林地、水污染环境、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危险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等破坏环境类刑事案件,以及涉及破坏生态环境、妨害生态资源管理的公安行政案件。
永安森林覆盖率达76.25%,是我省重要生态区域,也是全国集体林区改革先行区域。在新一轮生态文明建设中,永安把解决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跨流域及跨行政区域的协同保护、立体保护、全方位保护制度,健全完善林业、环保、国土、农业、水利等行政执法协调制度。
同时,永安积极探索建立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有效机制。2011年4月,永安市人民法院生态资源审判庭成立;2014年7月,成立永安市检察院生态资源科。去年起,永安市环保局与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形成生态保护联合执法机制,并于尼葛开发区等重点区域成立相应联席会议制度,将生态保护执法延伸到最底端。永安市还因地制宜,充分发挥永安市森林巡防大队的作用,利用森林巡防大队的“巡防网”,进行多方位的现场巡防、实时监控,以提高生态执法实效。
永安市领导表示,此次成立生态环保警察队伍,是永安在生态领域执法体制的又一项创新,将进一步推动永安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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