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实施意见促进乡村振兴
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增长8.5%
福州新闻网3月2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陈敏灵 龚莹)我省日前出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提出2018年全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3.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好局、起好步。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做强做优做大特色农业产业,加快发展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等7个全产业链产值超千亿元的优势特色产业,到2020年七大产业全产业链总产值超过1.5万亿元;2018年实施350个重点产业发展项目,新增投资100亿元以上。
同时,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支持发展一村一品,培育发展安溪茶叶、平和蜜柚、古田食用菌、连江水产等一批特色产业产值超百亿的一县一业。
实施意见还提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梯次推动乡村山水林田路房整体改善。继续开展“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离,到2020年实现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机制全覆盖。
打造乡村生态旅游产业链。实施乡村旅游“百镇千村”提质升级行动,建设“一镇一品、一村一景”工程,发展休闲农业和森林生态旅游,构建乡村旅游精品体系,创建一批休闲农业示范基地,推出一批中国美丽乡村,培育一批乡村生态旅游品牌,到2020年打造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乡村旅游休闲集镇40个、特色村150个、“水乡渔村”160个,乡村旅游精品线路10条。积极开发观光农业、游憩休闲、健康养生、生态教育等绿色生态产品和服务,打造绿色环保的生态旅游产业链。
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将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盘活用好乡镇敬老院,加快建设一批农村幸福院,到2020年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0%以上,8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村卫生院有能力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服务。
精准聚焦脱贫对象。2018年完成1.5万人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加大力度支持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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