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推新政鼓励旧屋征收货币化补偿安置
被征收人将直接与安置型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签购房合同
2017-12-30 09:26:43 来源: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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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部门解读新政
市房管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新政策出台,首先可以稳定心理预期。通过加大住宅用地供应,推出共有产权住房,加快筹集社会租赁住房,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采取综合控价等措施维护房价稳定。
其次,新政策创新了货币化安置方式。对接使用国开行信贷资金,鼓励推行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推进房屋征迁进程。
第三,新政策推行安置型商品房政策。作为加大货币化安置的配套措施,确保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后,可以购买合适的住房安置。
第四,新政策强化货币化安置导向机制。明确被征收人使用货币补偿款购买商品房安置,可以优先办理网签备案手续,且不受商品房限购政策规定影响。
第五,新政策完善了购房服务保障措施。建立安置型商品房购房平台,加强被征收人后期购房选房服务工作,确保购房选房公开、公平、公正。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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