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工作创新 提高协商成效
2017年福州市新增完善40项政协履职制度
福州新闻网12月25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林洛羽)近来,市政协委员田英频繁地辗转于全市各个市民、行政服务中心,她和几名委员及市政协的相关工作人员一起,对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对企业和市民服务”项目服务清单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开展民主监督。“自从‘四个共同’协商工作机制被提上日程后,我们的履职任务和方式增色不少,干活儿也特有劲。”田英说。
“进一步优化对企业和市民服务”协商议题的实施过程是福州市政协创新履职方式,在贯彻省委、省政府、省政协联合构建的“四个共同”协商工作机制(即协商议题共同确立、协商计划共同制定、人员共同参与、实施共同推进)过程中,结合福州实际开展的实践和探索。年初,该议题由市委主要领导出题,被列为市政协2017年常委会议协商议题。市政协历时3个多月的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后,形成了一份包括19个附件11个清单8万多字的调研报告和建议案。在7月初召开的市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与市政协委员进行专题协商,并印发了福州市进一步优化对企业和市民服务工作任务清单,包括年内实现75项以上公共服务事项下沉社区、实现90%以上事项“最多跑一趟”等31个项目。
此后,市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协商议题“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助力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题协商议题“激发民间投资获利助推福州产业发展”等,都以市委、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为市政协出题、点题,出席政协协商会议的形式进行。
为了加强对协商成果落实的跟踪和监督,市政协今年进一步展开对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的探索。日前,经市委同意,市政协将市政府对“进一步优化对企业和市民的服务”所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增列为年度重点监督议题,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分阶段、分部门督促检查落实。截至目前,31个项目中24项任务已按期完成,其余正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此外,围绕滨海新城建设、创新发展政策落地等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社会民生重大事项的贯彻落实,市政协综合运用会议监督、视察监督、提案监督、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监督等方式开展民主监督。
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市全面梳理各项政协履职制度,新出台或修订完善了政协协商民主、民主监督、政协全体会议工作规则、专委会通则、委员履职工作规则和提案办理协商办法等40项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了政协会议、协商、监督、调研、视察、提案办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方面的履职工作,使政协各项履职活动有规可依。其中,在全省率先以党委、政府、政协联合发文形式,出台《福州市政协协商工作规程(试行)》,将“四个共同”的福州实践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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