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巡察监督观察:如何防范"微腐败"成为"大祸害"
新华社福州8月22日电(记者 沈汝发)移交问题线索58条,市纪委立案审查26人,党纪政纪处分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2人。这是福州市下辖福清市开展巡察工作不到一年所取得的成果。
“市县巡察让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基层贪腐无处遁形。”福清市巡察办主任陈平说,相对于“大老虎”而言,群众对身边的“蝇贪”感受更为深刻,“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
从2016年11月正式启动,福清市已经完成对农业系统、卫计系统、市公安局等30家单位的常规巡察,对市档案局的专项巡察,对市人社局和罗源县农业局的交叉巡察,市林业局局长官国忠、市森林公安局政委林洪、市第三医院院长郑木云等官员纷纷落马。
相对于巡视而言,市县巡察是这两年才施行的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制度,旨在建立巡视巡查一体化的监督机制。那么,巡察对象、巡察人员如何选择?如何精准巡察,巡察结果又如何应用?
“我们主要选取资产、资源、资金比较多的部门,以及和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单位。”陈平说,像房地产、建设、规划、农业、卫生等部门,经济活动多,专项经费多,群众反映情况多,就是重点选择的巡察对象。
在巡察人员的选择上,福清市巡察办也经过精心考虑。“外行巡察,查不出问题。”陈平说,除了审计、财务和纪委人员是“标配”外,其他巡察都因单位而异。譬如,对农业系统,抽调了农业经管站的人员;对卫计系统,抽调了公安经侦人员;对公安局巡察,抽调了检察院、法院人员。
启动巡察之前,巡察人员都进行了充分的准备。陈平告诉记者,他们去信访、纪委征求意见,检索举报线索,列出“问题清单”,确定巡察重点。农业系统重点是扶贫资金、水利专项资金等;卫计系统则主要是医药回扣、医疗设备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巡察过程就能做到有的放矢。”
福清市第三医院院长郑木云在巡察中落马。根据巡察情况,郑木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医疗器械供应商钱物,收受购物卡。福清高山医院院长翁理城等同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医疗器械供应商钱款,为他们谋取利益,被巡察组拿下。
为了提高巡察的威慑力,同时减少纪委办案的阻力,福清市巡察办在工作中一边巡察一边移送问题线索,发现重要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移交市纪委,而市纪委对巡察移送的线索优先办理,快查快处。“往往巡察还没结束,案件已经基本办结。”陈平说。
陈平告诉记者,现在巡察工作已经产生广泛影响,不仅对党员干部产生震慑力,遏制了违法犯罪,而且各种举报线索源源不断。“有威信了,大家觉得是动真格的。现在不仅举报线索多,而且质量非常高。”
在查处基层贪腐官员的同时,福清市纪委还注重从制度上完善,堵塞漏洞,起到预防犯罪的效果。巡察报告还将作为组织部门选人用人和干部日常管理的重要依据,并将存入干部的廉政档案。
“对党员干部要实现无缝式、全覆盖的监督。”福清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郑云说,原来问题线索主要来源于群众的信访举报,巡察工作则将“被动”变为“主动”,通过巡察抓住领导班子这一“关键少数”,发现政治生态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建章立制,为全面从严治党起到“治本”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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