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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规范青少年社会实践活动 须提前20个工作日报批

2017-08-16 17:18:56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邱陵
  

  福州新闻网8月16日讯(记者 邱陵)16日,记者获悉,福州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外联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规范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市青少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要严格实行审签备案管理,举办方须提前20个工作日向同级校外联办报备。此外,福州将推行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全过程督导的运行机制,实现社会实践活动机构申报办理、活动审批报备、年审考核视导等工作高效化、经常化、规范化。

  文件指出,所有社会实践活动服务举办方、提供者,要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作为根本目的,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追求定位。各类民营机构和社会团体,要始终把公益性放在重要位置,规范运作,诚信经营,自觉接受监督监管。

  文件明确,各地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日常管理由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挂靠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重点加强对夏令营、冬令营、素质拓展训练、游学、研学旅行等社会实践活动的规范管理,履行检查、指导、考评、监管、督办等职责,不断强化对各项校外教育特别是暑期青少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地条件成熟后,应参照市里做法,推行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全过程督导的运行机制,实现社会实践活动机构申报办理、活动审批报备、年审考核视导等工作高效化、经常化、规范化。

  根据要求,全市青少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凡举办面向青少年学生的夏令营、冬令营、素质拓展训练、游学、研学旅行等集体性质的社会实践活动,举办方须提前20个工作日向同级校外联办报批;凡涉外、涉台(港、澳)性质的社会实践、青少年交流活动,除报外事部门、涉台(港、澳)机构外,应于活动举办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向市校外联办报备。未经报批擅自举办的社会实践活动,将依法依纪倒查问责。

  文件还要求,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上,市校外联办要协调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督查巡视,确保督查对象、内容、范围全覆盖、无死角,并将督查巡视结果向社会公布。

  暑假时间长,历来是夏令营、素质拓展训练、游学、研学旅行等社会实践活动的高峰时段。对此,文件提出,各地要筹划举办更多公益性质的暑期夏令营活动,扩大学生参与面,最大限度满足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暑期生活需求。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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