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专项整治建筑垃圾 市效能办将抽查落实情况
福州新闻网8月11日讯 (福州晚报记者 赵铮艳)记者昨日获悉,为配合8月1日起实施的《福州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本月起至今年12月31日,全市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由市城管委负责整治行动的协调统筹。
强化各环节执法做到三保三查
市城管委有关人士介绍,我市强化建筑垃圾装载、运输、处置等各环节管理与执法,重点做到“三保三查”:保路面干净,保平斗密闭,保定点卸倒;查路面污染,查擅自处置,查黑车运输。
首先,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治理。对建设工地、住宅小区等建筑垃圾源头进行普查和突击抽查。重点检查在建工地出入口监控设施、净车出场设施设置及运行状况、建筑垃圾车净车出场情况;建筑垃圾车辆装载、办理外运核准手续情况;社区二次装修建筑垃圾处置外运情况等。
其次,加大建筑垃圾路面运输查处力度。进行路面巡查和随机设卡抽查,重点查处无审批车辆、“黑车”运输建筑垃圾、不按规定线路运输、未平斗密闭在线运输、运输途中滴洒漏、人为“车机分离”,以及遮挡、污损号牌、超载超速、违反交通信号灯等行为。
再次,严格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监管。重点检查进入消纳场所的建筑垃圾车辆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情况,查处乱卸倒建筑垃圾、超范围超量消纳建筑垃圾、未按规定设置净车出场设施、未净车出场、擅自设立消纳场受纳建筑垃圾等违规行为。
四城区在建工地将进行网格化管理
记者了解到,我市将建立四城区在建工地网格化管理机制,做到每个工地都有监管责任主体。由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处负责,对四城区所有在建工地进行全面摸底、建档,实时更新工地信息并及时通报四城区城管部门。
在职责分工方面,市城管执法支队、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处及各县(市)区市容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查处建筑垃圾运输滴洒漏以及乱倒卸等违法行为;市交警支队负责查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打击改装车辆运输建筑垃圾行为;市建委负责工地净车出场、电子监控措施落实,查处施工单位违法违规处置建筑垃圾行为;市房管局负责监督物业公司规范二次装修垃圾外运承包业务,查处物业公司违规外包二次装修垃圾行为。
据介绍,有关部门将互通执法信息,建立信用管理工作机制,对符合纳入失信惩戒情形的,及时将违法主体(含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员)有关失信信息记入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并将失信惩戒情况通报有关单位依规处置。
市效能办将对各有关单位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于整治工作开展不力,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予以问责或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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