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可获50万元奖励 细则出台
2017-07-04 09:56:37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7月4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谢充灵)省经信委近日印发了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管理实施细则,就什么样的企业或产品才能被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进行了界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名录一经公布,有效期为3年。
据了解,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是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或全省前列的企业或产品。具体来看就是聚焦有限的目标市场,主要经营制造业1个至2个细分产品市场,经营2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对单项冠军企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比重应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70%以上。
虽说是冠军企业或冠军产品,但实际并不要求在行业排第一位。按照要求,冠军企业或冠军产品要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强大的市场地位和很高的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五且排在省内前三位;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水平;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技术标准等。
我省将对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进行奖励,对列入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列入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或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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