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姚堂春的“调解经”:算算账 讲真情
福州新闻网6月2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任思言)“其实调解轻微的刑事案件,要抓住双方当事人的心理,如果抓得准的话,案件很快就能调解下来。”说起调解案件里的那些“经验”,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的姚堂春一下子打开了话匣子。
姚堂春是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副科长,从检28年起来,他先后18次被授予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业务能手等荣誉称号。除此之外,他还有另外一个称号,那就是“调解大使”,不少很难调解的轻微刑事案件到他手里都迎刃而解。对此,姚堂春有自己的一套“调解经”。
算算账 多次调解促成赔偿
靠算算术也能调解刑事案件?“能!”姚堂春告诉记者。
去年12月13日凌晨,戴某和朋友一起在高某经营的串串香店里吃宵夜,戴某等人买单后离开,而在店门口老板高某误以为戴某没有买单,双方发生了争执。
戴某此时已经喝得半醉,高某又是火爆脾气,双方很快扭打在一起,戴某被高某一顿殴打,造成左胫、腓骨下段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一级。随后高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警方刑拘。
此案属于轻微刑事案件,姚堂春介入了调解。“我调查发现,高某来自四川,在福清经营这间夫妻店,收入一般,赔偿能力有限,在调解中,高某多次表示,最多只能赔8万元,自己宁愿去坐牢,而戴某刚参加工作,这次受伤影响了工作,仅医药费就花费近10万元,戴某一方开口要20万元。赔偿金额上,双方差距悬殊。”第一次调解以失败告终。
第二次调解,姚堂春拿好了纸和笔坐在高某面前。“我来给你算笔账,你故意伤害至少要被判刑1年,你说说你这一年能挣多少钱?你店面刚盘下来没多久,现在没做生意,每个月还要支付房东租金和水电,这笔钱你算过吗?你去坐牢了,你老婆和孩子都谁来照顾,你有想过吗?”一连三个问题,姚堂春问得高某低下了头。
“你们当时打架就因为是误会,现在高某悔过了,希望给你道个歉,你也了解他的家庭情况,那么多钱他拿不出来,你也拿出点诚意来,大家一起把这件事解决好。”姚堂春一席话说得小戴很不好意思。
经过第二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高某赔偿小戴10.5万元,并且当面向小戴道歉,小戴也出具了谅解书,希望法院可以对高某轻判,最终高某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两年。
事后,高某深有感触地说:“如果我事前能像姚检察官那样算下账,我肯定不会冲动。”
讲真情 说理释法消除怨恨
去年10月,郭某和杨某等人在酒吧喝酒后,因敬酒与何某发生了争吵。之后双方在酒吧门口又发生了打斗,何某的朋友林某在互殴中受轻伤,花费了巨额的医疗费用。
“当时我接到这个案件的时候,林某要求郭某、杨某赔偿40万元,说少一分都不行。我多方了解到,得知双方是朋友关系,这次发生斗殴,就是因为面子问题,现在谈赔偿,也是因为面子问题,林某要求对方一定赔40万元。我分析,他其实就是为了争一口气。”姚堂春介绍说,郭某和杨某家庭条件一般。“我多次找到林某,做他的工作,并且带着郭某和杨某的家人来道歉,让郭某和杨某写道歉信给林某,经过不少努力,林某终于被打动了,双方握手言和,郭某和杨某赔偿林某损失20万元,检察机关也对郭某和杨某采取相对不起诉的处理。”
做了多年“检调对接”的工作,姚堂春已经记不清吃过多少“闭门羹”,被多少情绪激动的事主埋怨过。不服软的他在一次次的摸索中,不断地充实着自己的“调解经”:要尽可能稳住双方情绪,只有平心静气才能有利于事情的解决;要将心比心,让当事双方学会换位思考;要动之以理,晓之以法,将情感和法律结合起来解决问题;当事人大多是老百姓,要多说些浅显易懂的道理……
- 福网推荐
- 闽都大家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