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重拳严打各类经济犯罪 挽回经济损失2.2亿元
福州新闻网5月15日讯 (记者 王礼林)记者今天从省公安厅获悉,2016年我省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9170起、比上年上升22.1%,挽回经济损失2.2亿余元、比上年上升21.5%;2016年共从21个国家(地区)抓获境外在逃人员67名;2016年全省共破获信用卡诈骗案件2105起,比上年上升7.68%,涉案金额7428万元。
据了解, 2016年我省 “猎狐行动”、打击地下钱庄、假币、侵权假冒犯罪等工作绩效位居全国前列。2017年,我省公安机关把服务发展、保障民生、防控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1至4月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912起。
2016年共破获上级批办、督办案件83起 全省共破获信用卡诈骗案件2105起
在具体做法和成效方面:2016年以来,我省公安经侦部门以开展金融风险专项治理、“猎狐行动”、打击互联网涉众犯罪、金融诈骗、信用卡诈骗以及“春雷”系列打击行动等13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共破获上级批办、督办案件83起,其中成功破获涉案金额4.5亿元的林某云骗取贷款案、涉案金额528万元的柯某信用卡诈骗案等大要案件。同时,主动策应中央反腐败工作大局,协助纪委、检察机关缉捕多名外逃涉腐人员。
2016年以来,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开发建设了涉案账户资金网络查控平台,与省内主要商业银行实现互联互通,更加便捷地查控涉案账户资金。健全完善福建省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联席会议制度。依托“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与各行政执法和经济管理部门密切协作,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2016年以来,我省公安机关相继组织开展了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假冒伪劣专项整治、维护中国品牌海外形象“清风”行动以及“云端2017”“春雷二号”行动。截止今年4月30日,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侵权假冒犯罪案件4373起,捣毁制假窝点3825个,涉案总金额9.8亿余元。针对信用卡犯罪日益突出问题,全省公安机关先后开展打击金融诈骗犯罪、联合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等专项行动。
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手法主要有六种 老年人需警惕打着“养老”旗号引诱投资
为提高市民的防骗能力,警方还详细介绍了非法集资犯罪主要手法及传销犯罪作案主要手法。目前非法集资犯罪主要有六种典型手法,一是互联网平台非法集资,如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金融互助计划等新型互联网金融形式实施;二是地方交易场所非法集资,如有的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场所通过授权服务机构及网络平台将某些业务包装成理财产品向社会公众出售,承诺较高的固定年化收益率;三是房地产企业变相融资,如将整幢商业、服务业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通过承诺售后包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诱导公众购买;四是虚拟理财非法集资,如以“互助”、“慈善”、“复利”为噱头,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依托网络进行宣传推广;五是打着“养老”旗号引诱老年人投资,如以销售保健、医疗产品名义,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亲情关爱等方式骗取信任,吸引投资;六是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
传销犯罪作案手法主要有五种 需警惕以“爱心慈善事业”为噱头的诈骗
传销犯罪作案手法主要有五种:一是以“虚拟货币”为载体的网络传销,如通过网站平台发售“五行币”“百川币”“宝特币”“万福币”等虚拟货币;二是以“消费返利”为名的网络传销,如推出“电子商务”“消费返利”“购物返本”等运营模式,夸大或虚构盈利前景;三是以“慈善互助”为名的网络传销,如建立专门网站,以“爱心慈善事业”“股权投资”“境外债券、股权”“网络游戏”等为噱头;四是以“高新技术”为名的“拉人头”式传销,以所谓合法公司为掩护,假借高科技、新产品的幌子,以产品直销为名,宣传增设专卖店、体验馆、概念店等,采取发展加盟商、收取加盟费形式发展人员;五是以“资本运作”为名的“拉人头”式传销,以参观、考察、观光投资项目为幌子,诱骗他人在本地或异地非法聚集,以请老师授课等形式对参与人进行“洗脑”,收取入会费。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首先,不要盲目相信投资理财项目,不要盲目听从宣传广告,不要轻信他人诱导,更不要眼红高额回报,这样才能确保自己不落入非法集资、传销的陷阱圈套;其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非法集资、传销不受法律保护,因参与非法集资、传销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要积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非法集资、传销等经济犯罪线索要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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