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通报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福州新闻网5月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效翔)日前,马尾、罗源、闽清等地通报了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主任张飚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9月4日(中秋节前),马尾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主任张飚决定,购买蛋糕券(面值金额合计3000元)发放给该中心10名职工。其中,张飚本人分得面值1000元的蛋糕券。购买蛋糕券费用3000元由该中心公款支付。此外,张飚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12月,张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罗源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建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4年6月,郑建鼎在担任罗源县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县政协办公室主任期间,在没有文件依据的情况下,先后6次签批同意以“县政协委员服务中心信息、信访补贴”名义,按照每人每季度600元的标准,向县政协委员服务中心3名工作人员发放现金共计10800元。2017年3月17日,该3名工作人员主动全额退还违规领取的津补贴。此外,郑建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3月24日,罗源县纪委给予郑建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罗源县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陈继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陈继焰在担任县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后,未及时制止县政协办公室违规向县政协委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发放信息、信访补贴问题,而是延续以往做法,于2014年9月至2016年12月,按照每人每季度600元的标准,先后10次签批同意向县政协8名工作人员发放2014年7月至2016年12月信息、信访补贴共计30600元。2017年3月17日,县政协8名相关人员主动退还违规领取的津补贴共计30600元。2017年3月24日,罗源县纪委给予陈继焰党内警告处分。
闽清县雄江镇梅洋村党支部书记林淞、村委会主任林以基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经查,2013年至2016年间,梅洋村党支部书记林淞和村委会主任林以基违规领取各类补贴共12580元。闽清县纪委分别给予林淞、林以基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清退违规领取的补贴费用(已清退)。
闽清县白中镇前坂村党支部书记黄席、报账员钱彩霞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经查,2014年12月,前坂村党支部书记黄席与村委会主任黄育丰套取剩余水利专项经费5200元,用于支付该村日常的接待费。2015年至2016年期间,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黄席与黄育丰、钱彩霞等人又以各种名义,自行商议决定从村财列支经费发放补贴。闽清县纪委分别给予黄席、钱彩霞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违规领取的补贴(已清退),责令黄席将套取的水利专项经费上交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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