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协力守护这片“福州蓝”
乌山西路一处施工现场覆盖防尘网
福州新闻网4月1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赵铮艳 文/摄)按照福州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城管委下属的市环卫处、市政管理处、市渣土管理处等单位,结合自身工作特点,采取多项举措,守护“福州蓝”。
环卫:
加强精细管理
控制道路扬尘
市、区环卫部门着力提升环卫管理水平,依据福州市提升空气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任务,加强精细化管理,强化路面机械作业,控制道路扬尘。
强化人工清扫保洁。对全市道路实行分类管理、分班保洁,严格落实分钟保洁制度。主要道路每日清扫保洁19小时以上,一般街巷清扫保洁12小时以上。一类到四类道路垃圾落地时间分别不超过10分钟、15分钟、20分钟、20分钟。
做好路面机械作业。市区主次干道实行每日“两机扫、一冲洗、两降尘”作业,由清扫向洗扫转变,冲洗作业后要见路面本色。
强化重点区域冲洗降尘作业。遇到轻微污染天气,各区、各保洁公司采取相应等级响应措施,强化所有道路或国控点及二环路、三环路等道路冲洗、降尘的作业力度,确保重点区域白天4次降尘、夜间2次以上冲洗,保持道路湿润,控制道路扬尘。
继续开展垃圾运输滴洒漏整治。各区所有垃圾运输车严格落实出站、进场污水排放及出场冲洗制度,加强垃圾运输车零配件及箱体更新工作;在福飞路设卡督查,对违规车辆进行严管重罚。
关于垃圾焚烧问题,各区环卫部门加强对环卫工人的管理,严禁环卫工人焚烧垃圾。一旦发现,立即辞退,同时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扣罚保洁经费。此外,各区加强对垃圾转运站的管理,严禁无故阻止生活垃圾进站,避免由此可能导致的生活垃圾乱卸倒、焚烧等问题。
市政:
配备喷雾设备
探索新工艺
在施工管理中,市政管理处明确各方主体职责,施工单位承担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具体工作,监理单位负监理责任,设置公示标牌,公布扬尘污染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针对施工中需要临时占用道路的,市政管理处要求根据文明施工导则,设置移动式全塑注水挡板进行路面封闭围挡,不得有泥浆外漏,并要求定期清洗围挡落尘,保证工地周围环境整洁;施工作业时,现场要配备喷雾设备,并根据实际情况,在干燥、大风天气洒水防尘或加以覆盖;临时废弃物若无法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要在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采取洒水、覆盖防尘网等措施。
此外,市政管理处持续探索环保新工艺、新方法。例如,在三环路大修工程中采取基层冷再生工艺,对原有基层骨料进行二次利用;在福峡路大修工程中引进日本无尘切割透水砖新工艺……种种举措,有利于减少施工对空气的影响。
渣土管理处:
严格批前审核
落实早晚巡查
为了更好地守护“福州蓝”,市渣土管理处多措并举强化渣土管理。
首先,严格批前审核。对所有办理运输单的车辆GPS在线情况进行核查,确保管理处监控平台能对运输车辆实时监控,对掉线车辆一概不予办理运输单;严格把关运输单审批工作,确保手续齐全,并派专人对渣土受纳场及出土工地进行现场核查。
其次,优化审批流程,提高窗口服务效率。自今年2月13日起,市渣土管理处办事窗口由原来的1个增至3个,同时简化运输单办理流程。运输单发放,也由原来的“多车一卡单路线”改为“一车一卡三路线”,允许渣土车根据工地需求在三条审批行驶线路间调度,更契合工地渣土运输的实际。
再次,市渣土管理处重新部署人员,落实早晚班巡查制度:
一方面,做好夜间工地排查。除做好审批的出土工地督查工作外,还需重点督查未批工地的渣土处置情况,确保及时发现擅自处置渣土等违法行为,并第一时间移交辖区市容管理局处理。
另一方面,白班做好渣土受纳场的日常监管工作。对四城区范围内审批的临时受纳场进行监管,严防周边道路污染及乱卸倒现象发生,同时避免受纳场内出现超高堆放等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已不满足继续受纳渣土条件的受纳场,第一时间停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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