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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电动车“洗白”成共享电动车 一家公司被查处

2017-03-31 08:35:22  来源:福州新闻网
  

超标电动车“洗白”成共享电动车 一家公司被查处

  福州新闻网3月3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黄丽汀)继共享单车和共享汽车之后,另一新生事物共享电动车也走进公众视野。日前,出现在大学城的共享电动车受到不少学生的欢迎。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共享电动车竟然大多是超标电动车。昨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展开调查,初步认定当事人涉嫌利用超标电动车进行租赁服务,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三处租赁点

  多是超标车

  “扫码租车、自带保险、免交押金。”近日,一家名叫“绿领租车”的公司在大学城的多所高校推出共享电动车。共享电动车的使用流程和共享单车相似,在关注公众号、验证个人信息后,便可扫码骑走。虽然每小时的费用高达6元且需定点还车,但由于共享电动车比共享单车更省时省力,因此受到不少学生的欢迎。

  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绿领租车”公司使用的竟然大多是超标电动车。记者分别暗访了“绿领租车”公司在大学城闽江学院、江夏学院、福建师范大学的三处租赁点,每个租赁点均有四五十辆电动车。其中,一家有一半是超标电动车,另两家几乎都是超标电动车。

  “绿领租车”对外定位是国内首个智能电动两轮车出行平台。据介绍,“绿领租车”的车子基本来自绿源电动车品牌。记者在这三处租赁点看到,所租赁的车子大多为超标电动车且均无牌照。为了降低运营风险,其租车服务仅限于大学城,但车子是允许骑到市区的。

  “车都是超标的,一般不会被抓,怕被抓那就不要租车了。在大学城骑都没事,骑到市区也没什么事。”江夏学院租赁点的工作人员说。

  这名工作人员还介绍,虽然没牌照,但车子的手续是齐全的,“很多人都往市区骑,一般都没事,被抓住了,也只要罚20元。”

  而按照《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电动自行车应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

  未按租车条款

  为租客上保险

  记者在闽江学院租赁点看到,店面里贴有“租车条款”,其中对出租方投保险种及保险责任作了规定。

  但当记者问及有无为租车人购买人身保险时,租赁点工作人员却回答:“基本没有上过保险。”至于发生意外时如何处理,他表示不是很清楚。

  此外,由于该共享电动车可供租客过夜,若车子出现故障是无法及时获得维修。

  部门初步认定:

  涉嫌用超标车

  进行租赁服务

  记者将暗访了解到的情况反映给相关部门。昨日11时许,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对这三处租赁点展开调查。

  在福建师范大学租赁点,执法人员发现共有30余辆无牌照电动车,由于店主不在场,执法人员已通知其前往闽侯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调查。

  在闽江学院租赁点,执法人员共调查了20多辆无牌照电动车,并对其经营状况进行了详细了解。

  另外,执法人员到达江夏学院租赁点时发现,现场没有相关工作人员,但临时搭盖的帐篷旁依然悬挂着“绿领租车”的巨大广告横幅以及2辆未上牌照的电动车。

  执法人员查看了电动车车型,在调查这些店面营业资格、经营模式以及车辆来源之后,初步认定“绿领租车”涉嫌利用超标电动车进行租赁服务,并以无照经营对这家公司进行立案查处。“绿领租车”所使用的这些车辆不符合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的上牌标准,上路行驶属违法行为。

  共享电动车作为新生事物,如何规范管理还有待探讨。据悉,今年2月,由于不符合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上牌标准、存在安全隐患,北京交警部门紧急叫停“共享电动单车”。

  由于《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中的规定主要是针对电动车的销售行为,并没有对租赁行为作出相应说明,因而此次的租赁超标车事件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暂时还无法下定论,需由相关部门进行认定。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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