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买、同行分享公民个人信息 两男子被刑拘
2017-03-17 14:16:26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3月1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刘珺)“近期有投资需求吗?收益很高的。”两男子为了拓展公司业务,通过网络购买或与同行分享的方式,获得公民个人信息,结果一笔业务都没有做成,但他们最终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被警方刑事拘留。
近日,华大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拨打电话吸引市民投资,怀疑那是骗局。警方经过调查,发现进行电话推销的男子曾表示,需要投资的市民可去公司咨询。经过进一步侦查,警方锁定公司位于五一北路某小区,并抓获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林某和汪某。
经调查,因股票配资公司拓展客户的需要,林某通过QQ以500元一万条的价格,购买了2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并将1000条信息发送给汪某,汪某通过与同行分享的方式获得1万多条公民个人信息。两人筛选信息后,逐一拨打电话进行投资推销,结果还没做成业务就被抓了。
民警点评:林某和汪某被抓后,一直认为通过电话推销,还未引来市民投资,他们的行为并未造成后果,不算违法。实际上,他们忽略了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严重性。《刑法》当中就有“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此,不论他们的推销是否造成后果,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就是犯法了。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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