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公安服务窗口20类证明“立等可取”
2017-03-02 16:10:39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邱陵
附:20类证明清单
1、临时身份证明(出具单位:派出所、火车站警务队)
2、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出具单位:派出所)
3、未落户证明(出具单位:派出所)
4、户口注销情况证明(出具单位:派出所)
5、户口迁移情况证明(出具单位:派出所)
6、非正常死亡证明(出具单位:派出所)
7、捡拾弃婴(儿童)证明(出具单位:派出所)
8、被拐儿童身份证明(出具单位:派出所)
9、亲属关系证明(出具单位:派出所)
10、无犯罪记录证明(出具单位:派出所)
11、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出具单位:治安管理大队)
12、外国人护照遗失证明(出具单位:出入境管理大队)
13、出入境证件办理情况证明(出具单位:出入境管理大队)
14、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安全驾驶信用证明(出具单位:交警大队)
15、机动车相关信息证明(出具单位:交警大队)
16、机动车、物品被盗(抢)证明(出具单位:刑侦大队)
17、机动车注销证明(出具单位:交警大队)
18、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灭失证明(出具单位:交警大队)
19、机动车驾驶证相关信息证明(出具单位:交警大队)
20、暂时未查找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证明(出具单位:刑侦大队)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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