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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立法组来榕 养老成关注重点

2017-01-06 07:29:14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1月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4日至5日,省人大常委会、省委宣传部组织多家中央和省市媒体来榕,开展《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立法集体采访。采访组深入我市部分社区和养老院,了解居家养老和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倾听老年人对这项立法的意见建议。

  在鼓楼区南街街道杨桥河南社区,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崔蕊芬带领采访组参观了设在社区内的福州金太阳居家养老服务站,从老人们的笑脸可以看出在这里生活得很幸福。“在此之前,我也和社区的许多老人聊过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立法,大家都很期待,也很有话说。”崔蕊芬表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必须体现均等化和普惠型原则,要通过立法规范和约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的管理,要求其服务不能随意定价,不能垄断市场一家独大,要允许更多机构参与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来,做到好中择优,使其服务能真正普惠社区老年人。

  采访组还深入仓山区金山街道金洲社区,了解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开展情况。该社区有一支居家养老运营团队,由一家国企经营。小杨是团队成员之一,据她介绍,他们每月初都会公布本月助老活动安排,有国画、书法、舞蹈等学习,可以说“老年人想要什么,我们就提供什么。”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还为老年人提供了午餐、理疗、理发等服务,都是低偿的。“我们请专业理发师来给老人理发,一次收5元;营养午餐一顿12元,三菜一汤,一周不重复,老年人都很满意。”78岁老人林家瑞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常客,他告诉记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希望这点能写入法规。

  采访组还来到位于马尾区的福建医大附一护养中心(原文澳养老院),采访医养结合模式。

  据了解,我省高度重视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立法,此前已召开多场法规论证会和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大家围绕老年人的家庭保障、居家养老、养老服务监管、医疗保险制度、老年人教育等问题,对条例草案提出许多修改意见。这项重要立法将提请本月18日开幕的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公众对法规有什么意见建议还可以继续提,截止时间为本月16日。提意见的方式详见省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www.fjrd.gov.cn)。

【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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