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超3.7万人因黑恶犯罪被批捕
公益诉讼
山东等地通过公益诉讼维护英烈名誉
在国家检察体制改革在三地先行先试前,2015年7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已经展开。
当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北京、安徽、山东、广东等13个省(市、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这一决定在不少检察人看来,是一个“重大的历史机遇”。2017年6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正式入法。如今,一年已过。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775件,其中诉前程序18031件、提起诉讼744件。
这项改革的制度建设上也更加完善。最高检与最高法院联合出台了司法解释,明确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等法律问题,细化案件办理具体程序;与原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意见、加强协作;此外,还制定了公益诉讼挂牌督办案件办理规范,印发了办案指南,对33件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挂牌督办。在诉讼领域方面也有所拓展,山东、江苏、浙江、湖南、宁夏等地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维护英雄烈士名誉。
不过,仍有尚待完善之处。“检察院要抓紧设立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完善检察建议机制,依法维护公共利益、群众利益。”郭声琨在推进会上这样强调。
北青报记者获悉,检察院将加大涉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销售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部署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加强与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市场监管、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联系,形成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力。
检察建议
“绝不是发出去就了事”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很关键的一个问题就是树立正确的办案监督理念。”张军说。
“检察建议发出以后,要努力协调促进落实。对因种种原因不能落实的,那就要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下,负责任地提起诉讼。”张军说。在他看来,诉讼目的就是促进政府解决仅凭行政职能难以推进和落实的公益难题,比如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综合治理难题。法院作出裁判支持公益诉讼的,执行到位,同样离不开党委领导、政府支持。
以往有一种观点认为,检察建议偏“软”。“检察建议绝不是发出去就了事,要紧紧盯住效果,监督落实情况。”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在检察建议的落地落实方面,张军作了特别强调。
他说,不管是一年、两年都要督。对不落实又没有讲清理由的,在向党委、人大报告工作时,在与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时,要如实反映、客观报告。如果是我们发出的建议质量不高,人家有理由不采纳,我们要总结、纠正。“要通过我们的努力,把所谓没有硬性要求的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记者 孟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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