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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3+N”服务模式 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

2020-11-04 15:30:38  来源:福州乡村振兴
  

福清:“3+N”服务模式 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

  积极探索创新 打造“3+N”养老服务新模式

  1、探索多元化资金筹集模式。

  一座幸福院,无论是建设期,还是后期运行,都需要相当一部分资金投入。为持续推进幸福院健康发展,福清市推出“五个一点”多元化资金筹集模式,即“市里拨一点、镇里补一点、村里筹一点、个人出一点、乡贤捐一点”。

  市里拨一点。制定《福清市农村幸福院资金奖补办法(试行)》,根据基本型、拓展型、创新型农村幸福院不同类型,每年福清市财政给予投入运营的农村幸福院每所1万~3万元的运营补贴;对农村幸福院试点“长者食堂”,每所给予10万元改造补助。

  镇里补一点。按照福清市级财政同比例配套补助。

  村里筹一点。根据村财情况,适当给予农村幸福院一次性开办及运营管理资金。

  个人出一点。对到农村幸福院用餐的老年人,科学制定收费标准,每人每月缴纳适当伙食费用,医疗保健等服务视情况合理收费。

  乡贤捐一点。动员村中乡贤,给予捐资捐助,确保农村幸福院长期运行。

  例如,在城头镇岩兜村幸福院,通过落实“五个一点”,老年人每月仅交270元,便可享受到每天换着花样的可口饭菜,还有医生一周定期三次上门为老人体检服务。

  在上迳镇南湾村幸福院,70岁以上的老人每天只需交7元就可以在幸福院内享用一日三餐,90岁以上老人则免费吃饭,老年人幸福指数大大提升。

福清:“3+N”服务模式 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

  2、探索“3+N”养老服务新模式。

  前期围绕“吃饭不用自己煮,衣服不用自己洗,医疗保健在身边”的目标,开展幸福院养老服务模式。后期经过一段时间运营和调研,发现不仅要提供物质方面服务,还需要充分考虑农村老年人精神方面的养老需求。对此,福清市创新推出休闲娱乐、读书看报、强身健体、教育培训、观影听戏、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系列拓展服务,探索出“3+N”养老服务新模式,让幸福院的服务水平从“老有所养”提升至“老有所乐”。

  例如,宏路街道周店村幸福院充分利用场所有利条件,完善各功能室配置,丰富文化墙展示,营造良好的人文底蕴氛围。

  江镜镇南宵村幸福院积极拓展“3+N”服务功能,优化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运营仅半个月就吸引了该村87位老人入院养老,真正达到让“老人开心、子女安心、政府放心”的效果。

  3、探索“长者食堂”模式。

  为持续推进幸福院健康发展,让老人用餐更科学营养,福清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提升建设运营服务标准,根据各镇街、村实际情况,在5个镇街各选取1个老年人口相对集中的中心村,试点打造嵌入式“长者食堂”,采取同样菜谱、同样标准,预约供餐的形式,辐射周边2公里以内,可满足5个~7个农村幸福院供餐需求。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更新《健康营养食谱》,提升幸福院助餐服务水平。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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