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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三高”企业骨干员工住房保障政策出台

2019-08-06 16:03:13  来源:厦门日报
  

  配售保障性商品房

  ●纳入全市保障性商品房分配的总体年度计划

  ●配售对象为单身员工的可不受年满35周岁的限制

  厦门市还将通过配售保障性商品房,向“三高”企业骨干员工提供住房保障。每年初,各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发改、工信、科技、商务部门可根据企业发展和招商工作情况,向市住房部门提出保障性商品房配售需求。再由市住房部门根据当年保障性商品房房源实际情况,会商市财政、资源规划等部门研究后,提出当年度各行业“三高”企业保障性商品房切块分配方案,报经市政府同意,纳入全市保障性商品房分配的总体年度计划。

  保障性商品房建筑面积一般控制为:二房型60平方米左右,三房型70平方米左右。哪些人群是配售对象?据悉,“三高”企业在本企业内部无异议的前提下,自主制定本企业保障性商品房切块房源的分配方案,分配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本企业骨干员工,骨干员工申请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不受本市户籍限制)应符合在厦无住房、房产转让行为满5年等申购保障性商品房的条件。单身员工可不受年满35周岁的限制。

  骨干员工申请家庭分配名单经“三高”企业确认,需报送行业主管部门汇总,每年7月底前行业主管部门将汇总名单发函市住房保障中心,由市住房保障中心统一发函市人社、公安、税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复核骨干员工的学历、职称、社保、户籍、工资薪金等基本条件,并由市住房局会同市资源规划局复核骨干员工申请家庭在厦住房等情况。综合上述各部门复核情况,纳入保障性商品房单独批次审核结果并向社会公示。对符合配售条件的,按保障性商品房配售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交房入住后的使用、退出、监督管理等事项按保障性商品房规定执行。需要提醒的是,“三高”企业切块分配房源在1年内未能配售的,将由市住房部门收回。

  此外,市住房局还将在全市统一分配的保障性商品房房源中划出一定比例,针对未纳入切块分配保障性商品房的“三高”企业,根据实际房源情况安排单独批次配售给骨干员工。

  【政策咨询指南】

  目前,市住房局会同相关部门正在梳理政策指南,有关政策可咨询热线电话968383。“三高”企业的切块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可咨询各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切块配售保障性商品房的需求或意向可咨询各行业主管部门。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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