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老人健康服务需求明年基本满足
今年各县(市)区进行家庭病床服务试点
——加强康复护理,推广家庭病床服务任务。
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到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
2021年每个县(市)区至少选择1家医疗机构进行家庭病床服务试点;力争到2022年,家庭病床服务基层医疗机构覆盖率达50%以上。
——探索长期照护服务,开展长护险试点工作任务。
探索开展兜底性长期照护服务保障工程,保障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需求;发展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人照护服务;重点支持发展提供长期照护服务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培育发展能够提供上门服务的企业和社会组织。
稳步推进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试点期间先覆盖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力争在2023年基本建立适应福州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满足群众多元需求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所有养老机构能够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探索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倡导临终关怀服务任务。
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机构开设安宁疗护床位。探索建设安宁疗护中心,推动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安宁疗护服务与长期护理保险有效衔接。到2022年,我市安宁疗护服务实现县(市)区全覆盖。
——深化医养结合,支持多模式发展任务。
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开办医养结合机构。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的一次性补助8万元,设置护理站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
到2022年,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机构和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6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
开展市级医养结合综合试点单位培育工作,对评估合格的市级医养结合综合试点单位,由市级财政予以每家单位20万元奖补。积极争创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县(市)区,对于获评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县(市)区的,市级财政予以200万元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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