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 福建出台为基层减负26条措施
五、改进调查研究
16、切实解决调研不实问题
▲提倡开展蹲点式、随机性、暗访式调研,深入群众,解剖麻雀,现场办公,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提高调查研究的实效。
▲调查研究要轻车简从,走深走实,不得预先“踩点”,不得设计“经典线路”,防止层层陪同、蜻蜓点水、走马观花。
17、减少宣传报道
▲简化对领导干部一般性调研活动的宣传报道。领导干部开展暗访活动事后不作宣传报道。
六、完善问责工作机制
18、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
▲不能动辄签“责任状”,变相向地方和基层推卸责任。
19、坚持审慎问责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
▲确需问责的,要注意听取被问责干部本人的意见,确保事实清楚、全面客观,主动纠错情况要作为考量问责轻重的依据。
20、正确对待被问责干部
▲对干部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担当作为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要大胆容错。
▲加强对被问责干部的跟踪了解,对影响期满、切实改正、又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有关条件的,该使用的要使用。
七、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21、锤炼优良作风
▲大力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倡导的“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等优良作风,引导广大干部自觉对标先进、见贤思齐,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真抓实干、建功立业。
22、改进谈话和函询工作
▲把握谈话函询时机,严格控制知悉范围,既指出干部存在的问题和应负的责任,又帮助卸下思想包袱,体现组织上的人文关怀。
23、健全激励保障机制
▲关心关爱基层干部,落实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干部职工体检、带薪休假等政策规定,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工作在困难艰苦地区和战斗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的干部,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
八、压紧压实领导责任
24、建立专项工作机制
▲建立省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在省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由省委办公厅牵头,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工作。
25、强化主体责任
▲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基层减负年”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加强源头管控,按照“谁发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从严把好文件、会议的数量关、规模关、规格关、质量关。
▲健全监督管理,定期通报各地各部门开会和发文情况。
▲加强跟踪问效,每半年对文件和会议的质效进行评估,切实解决文山会海反弹回潮问题。
26、营造舆论氛围
▲加大舆论监督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及时宣传推介干实事、作风好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在全省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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