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全日制“读经班”仍在京隐蔽办学 数学课变选修

2019-04-09 09:02: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记者观察

  全日制“读经班”存在四大明显违法违规行为

  连日来,北青报记者暗访了一些打着“读经”旗号违规办学的机构,从他们的教学安排、制度设计等各方面看,至少有四点明显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

  首先,这些全日制“读经”班,招收义务教育适龄儿童,排斥数理化等学科类课程,违反了《义务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中明确提出,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同时,《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中也明确规定,培训时间不得和所在区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日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点30分。而这些所谓的“读经班”,自封为“只读经典”,以一种非常迂腐的方式,让学童们摇头晃脑、“闻鸡而诵”“深夜而息”,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表示,这样的所谓“读经班”对于传统经典的理解有所欠缺,不成体系,在教学的过程中缺乏思辨,不求甚解,这样落后的教学方式不利于儿童思维能力提升和认知发展。

  其次,“学费按照年付”违反了《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规定》提出,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这些机构以学年为收费单位,动辄数万元,无疑加重了家长负担,无形中加大了教育的社会成本。

  第三,“读经班”的教学场地违反了《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规定》对场所条件的要求,《规定》中明确,必须具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场所的房屋产权清楚,如系租赁,应签署3年及以上的有效协议(或合同);如举办者自有场所,应提供办学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作为办学场所。而这些读经班多隐蔽在居民楼或者教师自己家中,与上述规定明显相悖。

  第四,“读经班”的教师资格问题,违反了《北京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标准(暂行)》中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教师从业情况的明确规定,即专、兼职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而读经班的教师却没有任何资质。

  对话

  任教教师并无资质

  对话人:“读经”书院“申老师”、“思远堂”负责人、从通州永乐店迁往河北的“读经学堂”负责人

  北青报:“读经”一两年后能达到什么程度?

  “申老师”:(略带不屑的口气)你还是不懂“读经”教育,如果了解,就不会问这个问题,这种教育不是知识,孩子学了就会的 。大一点的孩子表现可能会背出来,会在交往中运用经典的语句,会表达出来。但是小的孩子他不会,小的孩子在学的过程中就是将这些精华吸收进去,然后酝酿,酿的时间越长,厚积薄发的力量就越大,我的孩子从出生就读经,现在9岁已经能够背完中文20万字的经典。

  北青报:这样安排课程和作息会不会使正在处于成长期的孩子感到枯燥乏味、不适应,从而使他们丧失学习的兴趣?

  “申老师”:怎么会丧失学习兴趣呢?只会增加学习能力。孩子没有什么适应不适应的,如果不适应天下学堂都不应该办,所有孩子都能适应,都是家长不适应。

  北青报:“闻鸡起舞”的作息安排是否有利于孩子的身体健康?

  “申老师”:这属于《黄帝内经》之要,孩子起床时间符合天地人一体,是顺应天地规律的。

  北青报:在这里任教的教师有没有相关资质?

  “思远堂”负责人:没有资质,都是对文化有热情的人,改行当老师的。即便是有教师资格证的老师,也不一定能教好这个(经典)的,这样的老师不容易找到,北京市内屈指可数。

  “读经学堂”负责人:北京此前很多“读经”学堂已搬往外地。在北京这边特别不容易注册,几乎就是不可能。我觉得您太注重资质有点舍本逐末。您本来也没打算让他读多长时间,也没必要找有资质的,主要是理念和堂主的为人。

【责任编辑:陈颖】
相关新闻
  
     
  • 书韵飘香

    这些年,邱孝感曾获得全国优秀儿童工作者、全国十佳辅导员等5项全国性荣誉。让他自豪的是,孙女和孙子也喜欢看书,“书香是最好的传家宝”。

    书韵飘香
  • 声如夏花

    让我们一同在他们的歌声中,感受福州传统十番音乐与阿卡贝拉碰撞出的火花。

    声如夏花
  • 家有“医”靠

    福州市第六医院的吴定,是很多患者眼中的“专属家庭医生”,他和护士何香云两个人,承担着整个医院的家庭病床服务工作。

    家有“医”靠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