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创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制度 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
抓办信,服务监督执纪
“这次调查很彻底,事实清楚,我们心服口服。”今年1月,看到周宁县纪委监委发布的陈佳连案件通报后,狮城镇陈凤村村民对调查结果表示满意。
2018年5月,周宁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受理一起群众举报,反映陈凤村村委会原主任陈佳连以他人名义骗取征地款的问题,经审批后转由狮城镇纪委承办。
核查中,陈佳连向狮城镇纪委作出了自己的解释:在征地时,自己代村民黄某领取2600元补偿款,后因联系不上黄某便把钱退回村里账户上。镇纪委根据核查情况,对陈佳连进行谈话提醒。
然而,对于这个处理结果,村里群众并不认可,继续向上级反映情况。
2018年,针对部分群众反复越级上访的问题,福建省纪委监委探索建立联合会审机制,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会审研判。据此,周宁县纪委监委决定对该案启动联合会审机制,召集县纪委监委案管、审查等部门同志以及核查组成员、片区工作处分管领导,对此问题进行会商。
根据会商提出的意见,狮城镇纪委深入细致调查,真相终于浮出水面。原来,陈佳连利用协助狮城镇政府实施土地整理项目的职务便利,采取收集村民黄某身份证复印材料和签订虚假征地补偿协议的方式,冒领征地补偿款2600元。2018年底,陈佳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为推动解决一批群众长期反映的问题,2018年7月,福建省纪委监委部署开展重复举报集中处置化解工作,市、县两级对重复举报的信访件进行大起底,按照“一件一策”要求,逐一研判归类,逐一处置化解。截至2018年底,579件重复举报件已化解242件,占41.8%。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将群众监督转化为组织监督的主要途径,获取问题线索的主要渠道。”福建省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告诉记者,该省围绕扶贫、民生、涉黑涉恶腐败、移风易俗四个专项治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整治等,加大相关信访件办理力度,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随着办信质效的提升,问题线索转立案率也在持续提高。前不久,明溪县盖洋镇纪委收到一条反映安居工程补助款被克扣的问题举报,立即成立核查组进行初核,发现时任盖洋镇残联理事长邱某在残疾人安居工程项目申报和验收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问题,涉嫌违纪违法,镇纪委决定对邱某进行立案审查。
与此同时,福建省纪委监委从受理、转办、督办、回复等环节压实信访举报工作责任,防止信访件办理出现“空转”现象,推动责任落实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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