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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和电动车骑手 交通违法,你可能负主责!

2019-03-26 09:52:07  来源:东南网
  

  “我是行人我最大”?代价惨重!

  走路骑车低头看手机、闯红灯、跨越隔离护栏、过马路不走斑马线、随意行走行驶在快车道等种种交通意识淡薄的行为,已经成为很多人的常态,虽偶有冲撞他人,但似乎总是“有惊无险”。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付出的往往是生命的代价。

  早前,广东中山市一名女子闯红灯横过马路时,与一辆向正前方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监控视频显示,该女子在闯红灯时,竟然一直在低头看手机。最终事故造成该女子与摩托车乘客重伤,摩托车乘客因抢救无效死亡。法庭经审理,依法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同时,该女子在审判阶段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并赔偿被害人家属20万元。

  在以往的交通事故案件中,行人多为受害者,但这并不意味着行人就不会成为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福建枫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彭晓晖告诉记者,此案造成摩托车乘客死亡的后果,属于重大交通事故,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行人未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虽然其自身也受了重伤,但依然不能免除其应负的刑事责任,法院判其构成交通肇事罪并无不当。

  记者获悉,类似案件福州也有发生。2018年12月,福州市晋安区,陈某驾驶小型越野车沿化工路南侧快速机动车道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至东二环泰禾广场路段,遇行人杨某兴、艾某武由北往南方向横穿化工路,越野车避让不及,车头碰撞行人,造成行人杨某兴和艾某武当场死亡。

  记者在现场看到,化工路东二环泰禾广场路口设有地下过街通道,化工路道路中央有花圃隔离,且花圃上设有金属栅栏,防止行人横穿机动车道。而此次事故也认定两名行人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跨越隔离护栏,负事故同等责任。

  省交警总队交管处事故科吴警官告诉记者,生命不应该被漠视,永远不要认为司机一定能看见你,在马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道的马路要靠边行走,并注意观察来往车辆,预测司机可能的行进方向,要注意避让从车库或者其他地方驶出的车辆。要知道,很多司机只关注机动车道上的车流,加速的时候很可能留意不到人行道上的行人,特别是小孩子。

  这一点也得到了网友的普遍认可。网友“我不会飞”表示,“穿越”得好只比他人快几秒,“失足”便是先走一辈子,这种“不成功便成仁”的精神,真的要引起大家警惕。网友“晓晓笑”则认为,宁等一分钟,不做毁人事,作为滴滴司机,平常在路上最怕的就是低头看手机、闯红灯和随意翻越护栏的行人,由衷地说一句:“不要让自己的生命由路过的司机来做主!”网友“蕙Yelly”也表示,“安全第一,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一旦发生事故,毁的就是数个家庭”。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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