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护士”六地试点服务上门 安全、价格问题引关注
发现三
存隐患 用药质量难以保证
在调查中北青报记者注意到,网约护士的服务模式与大医院、社区医院乃至诊所的方式有所区别。上门护士只提供相应的医疗技术,并不提供药品和相关耗材。
对此,北京三甲医院护理部专家指出,尽管患者方面需要提供医生处方等相应证明,但是对于护士来说,该药品的来源、药品质量乃至储存运输方式是否正确,都是未知的,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能导致药物不良反应乃至医疗事故。而护士在医院服务时,医院有一整套软硬件系统作为保障。在脱离医院监督的情况下,当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的时候,由于现场缺乏医生指导、没有急救器材等情况,护士也许无法采取有效救助措施。
而对于患者和家属来说,液还没输完护士就拎包离开了,如果随后发生了不适症状,患者该如何及时自救,都是待解问题。
另一方面,对于护士多点执业所存在的问题,有业内人士指出,护士多点执业,执业地点是指固定的医疗服务点,而不是居民住所。这意味着,如果网约护士上门服务发生医疗问题后,谁来承担责任将变得难以明确。
回应
护士不以个人身份提供服务
有关“网约护士”的价格问题,国家卫健委负责人曾表示,“网约护士”的服务价格由市场决定,护士主要是利用业余时间提供服务。而《方案》也保留了市场调节价格这一机制。
此外,就医疗安全问题,2月13日,国家卫健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对网约护士的护理服务范围,以及服务过程中如何保证医疗安全进行了回应。焦雅辉表示,在试点实施过程中,护士不是以个人的身份去提供服务,一定要由互联网企业与相应的医疗机构合作。
据了解,“互联网+护理服务”主要是为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提供慢病管理、康复护理、专项护理、健康教育、安宁疗护等方面的护理服务。
据了解,《方案》中明确,护士不以个人身份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而是与互联网企业和医疗机构合作;上门护理服务应划定服务项目和范围。这是保障“两个安全”的重要举措。
焦雅辉表示,“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省份是人口比较多、老龄化比较严重、“互联网+”管理和政策比较成熟的地方。希望通过试点,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互联网+护理服务”的管理制度、服务模式、服务规范以及运行机制等。同时,她强调,“互联网+护理服务”只是一个补充,要真正满足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医疗护理需求,还要扩大服务供给,包括推动医养结合等。
对于“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提供主体,《方案》明确,试点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结合实际确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已具备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的实体医疗机构,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派出本机构注册护士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
文/本报记者 赵新培 统筹/余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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