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治水,他们有一手
永春:改革创新,激发治水动力
沿桃溪漫步,水清岸绿的美景令人沉醉。如何保持这番美景?永春县水利局局长郑双伟介绍说,永春进行了大胆创新。首先,引进PPP模式治理生活污水,将全县210座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和县城污水处理厂统一打包,与福建省水投集团下属的中闽水务合资设立污水项目公司,负责全县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对镇区污水,建设中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对村级污水,则采取“集中+分散”的方式进行处理,确保污水不乱排。
“其次,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让专业保洁公司来管护河道,工作人员每天进行巡逻监督。”郑双伟说,永春在县城推行“政府+企业”模式,每年投入140万元,对城区9公里长河道进行市场化、专业化保洁;县水利局制定24小时保洁机制和考核评分制度,定期考评督促。
此外,永春县还深化产权改革,加快水资源资产化,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进行确权颁证。通过培育用水户协会、直接聘请受益群众作为管护人员,购买社会化服务、委托专业机构集中管理等模式,加强多元管护。落实管护补助长效机制,首推“融水贷”,创新涉农金融。
“入选试验县后,永春坚持‘全水系覆盖、全流域铺开、全方位施治、全过程监管、全民性参与’,实施‘治污水、防洪水、涵养水、净化水、美化水、利用水’六水同治,各项改革全面开花,逐步建立综合治水长效机制。”郑双伟表示。
据统计,开展综合治水试验以来,永春统筹投入资金16亿元,实施污水治理、河道防洪、清淤清障、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等项目112个,已治理和正在治河道长度322公里。目前,晋江水系永春段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水质状况优。县级饮用水源地水质Ⅲ类水质达标率100%,城镇居民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沙县:强强联手,化解治水难题
“一直以来,整治涉水违法行为,是治水实践中最难啃的‘硬骨头’。各部门单独执法,人员少、管理范围广、执法车辆不足、违法行为流动性强,执法者对电毒炸鱼、抽砂洗砂等违法行为尤其夜间作案无力应对。”沙县水利局局长张梓添回忆起此前的涉水执法工作很感慨。
今年初,沙县在全省率先把森林公安队伍作为生态综合执法的主要力量,组建沙县生态综合执法局。该局作为县政府生态环境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关,从国土、水利、环保、住建、林业、农业相关部门单位抽调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组建了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精和法律水平高的专业综合执法队伍,实行“合署办公统一指挥、统一行政、统一管理、综合执法”。
“现在,综合执法队伍出警快,全天24小时待命,办案经验和侦查方式也多,震慑力就强了。”张梓添说,生态执法局成立后,执法效果大大增强。
张梓添举例说,去年3月23日,沙县青州镇非法洗砂点的业主自行组织工人拆除洗砂设备。此前,这个洗砂点已先后被多个部门采用断电的方式进行处置,但砂场业主一次次地私拉电线,洗砂禁而不止。
沙县生态综合执法局成立后,综合执法人员运用多种手段办案取证,并快速对洗砂点业主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书。洗砂点业主面对综合执法的威力,不再耍赖,并予以积极配合,自行拆除了洗砂设备。
据了解,生态综合执法局成立近一年来,制止查处非法取水、非法采砂、非法电鱼、非法处置病死猪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84起,有效遏制了各类破坏生态环境事件的发生。
“随着综合治水的创新实践不断推进,全省上下一条心、全局一盘棋的综合治水格局正在逐渐形成。”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 张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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