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21日开始 预计福建水陆发送旅客7430万人次
“车闹”“霸座”等纳入信用管理
福州新闻网1月1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赵铮艳)今年春运从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共计40天,预计全省道路水路旅客发送量将达7430万人次,同比下降约4.5%,其中道路旅客发送量7100万人次,水路旅客发送量330万人次。
省运管局分析,今年春运伊始即逢大中专院校放假和务工人员集中返乡,预计春运首日将出现第一个客流小高峰;2月2日至2月3日(春节假期前两日)、2月9日至2月11日(春节假期开假前后),又将迎来客流高峰;2月20日(农历新年正月十六)迎来最后返程客流小高峰。
为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全省将组织1.58万辆客运班车、4400辆旅游客车、2万辆公交车、2.2万辆出租车和470艘船舶参与春运。此外,还有1760辆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辆确保恶劣天气旅客疏运和抢险救灾等应急保障。
据悉,全省将从细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严格禁止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车、船投入运营,严格禁止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参加春运。对驾驶员上岗前的安全意识教育以及思想和身体状态严格把关,严禁驾驶证记满12分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营运驾驶员参加春运。客运站严格落实省市际客运班线实名制管理等制度,严把人、车、物进出安全关,建立可追溯记录体系。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加强交通运输领域信用管理,把信用建设作为春运的重点工作,建立失信记录,公示失信信息。针对“车闹”“霸座”等旅客严重不文明行为,提高司乘人员的处置能力;鼓励乘客制止影响驾驶员正常驾驶、侵扰公共运输安全的旅客违法行为;配合公安部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目前,省内与高铁动车沿线运行、且运营里程200公里及以上的45条客运线路以及215条跨省道路客运线路实行市场调节价,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督促客运企业对涉及自主定价的客运线路保持票价基本稳定,调整票价的应提前7天在客运站售票区域范围内向社会公布,并报送当地价格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省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为“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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