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台商台胞服务年”实施近一年 多项惠台政策落实
落实多项居民同等待遇
福建全省加大工作力度,率先推动台商台胞实现基本“同等待遇”。省卫计委优化台胞来闽执业管理服务,截止10月底,台湾医师被认定具有大陆医师资格374人,取得大陆医师资格已在闽注册台湾医师325人,台湾地区医师在闽短期执业210人。省人社厅支持在闽工作台湾同胞参评我省各类荣誉称号。今年有5名在闽台胞获评为福建省劳动模范、2名在闽台湾青年获得福建省青年五四奖章,1名在闽高校任教的台胞获评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9月3日,福州市台协会会长陈奕廷领到我省第一张台湾居民居住证。
今年6月,福州在全国率先开展台湾社工来榕参加大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同时支持台湾同胞在榕参与社区建设,以马尾区新港社区为“三社联动”工作试点,回应社区居民需要,通过两岸社工携手推进新港社区“三社联动”工作。泉州台商投资区成立全省首个台资企业工会联合会,漳州在全省率先设立“台资企业职工服务站”窗口,发挥工会优势为台胞职工提供与大陆职工同等待遇。平潭综合实验区全国首创聘请台湾村里长担任实验区村(居)委会执行主任参与村居管理,已有8名台湾村里长担任9个村(居)委会执行主任;首创台胞参加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有30名台胞参加选民登记。
在全省推广复制法官工作室创新成果。截至目前,全省共有45个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挂牌并开展工作。7月,28位优秀律师(含3位台湾律师)被聘为我省新一届特邀法律顾问、特邀调解员,为两岸同胞特别是在闽台商台青台胞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加强两岸仲裁法律界合作,11月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审结第一起涉台商事仲裁案件,是两岸法律界通过仲裁手段保护两岸同胞合法权益的首个成功尝试。
此外,厦门市、漳州市和莆田市台办设立台胞服务中心。泉州市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台商台胞服务专窗”,泉州台商投资区设立台商台胞服务中心,石狮市建立“侨港澳台胞法律服务站”。莆田城厢区“台商台胞就学就业服务中心”挂牌成立以来,已登记6位台胞子女实习就学,介绍4位台湾台胞来区就业,受到台胞充分肯定。
组织台商参与各类展会超过上千人次
我省积极搭建台企销售服务平台,拓展内销市场。全省上下积极组织台商台企参加诸如“5.18”“6.18”“9.8”“11.8”“海博会”、“鞋博会”“艺博会”“中国淮安食品博览会”“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省内外各类展销博览会,组织参与台商超过上千人次。此外,省、市各级相关单位机构积极开展“与台企同行N+1”系列活动,针对台商台企在转型升级中遇到困难问题开展个性化精准帮扶服务。
据厦门市台办副主任谢永福介绍,厦门积极推动两岸经贸发展,在大陆率先向台湾企业开放电力建设施工市场,引进首家获得大陆电力设施资质采认书的台湾独资企业勇帅电气公司;福建省首家台资独资演艺经济机构厦门市量能文化演艺经济有限公司落户厦门自贸片区;首家两岸合资消费金融公司金美信消费金融公司正式开业;开展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试点工作,为台企提供一站式的注册备案服务。
福州举行榕台经济融合项目对接活动,邀请了30名台湾优秀企业家代表与相关部门负责人交流,与福州企业家代表对接。在项目对接活动中,专科医疗服务机构项目、产后护理中心项目和海峡两岸台陆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等3个榕台合作项目现场签约,投资总额达3.8亿元。
在2018两岸企业家峰会年会上,成功举办了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台资板”首批百家台资企业授牌仪式,目前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台资板”挂牌台资企业超过130家。为加强台资企业服务,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与6家在闽台资银行签订共同开展台资企业融资、挂牌、股份制改造等业务合作协议。一批台企列入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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