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诉讼被驳回 村民还会继续么
中方专家:荷兰法院未参考原属国法律
持续关注这一案件的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霍政欣教授表示,从荷兰目前的法律以及司法实践来看,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的时候通常会参考原告所属国的法律。在中国,村民委员会是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的,《民法总则》第九十六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属于特别法人。但遗憾的是,荷兰法院方面没有做出参考原告原属国法律的做法。
霍政欣教授认为:“之前我们给荷兰法院的中国法律意见中提到,第一点是中国村民委员会是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的组织,在中国法律框架下是有诉讼主体资格的;第二点在荷兰的判例中,也曾经对诉讼主体资格有一些突破性的先例。另外,在英格兰法院审理的关于印度印度教湿婆为诉讼主体资格的判例中,英格兰法院是适用了印度法的,结果支持了印度的诉讼请求。所以在国际的文物追索诉讼中,也有过适用原属国法律的先例,但很遗憾的是,此案还是没有适用。”
存疑:荷兰法院否定村委会诉讼主体资格
梁政欣教授介绍,在阿姆斯特丹地区法院书面裁决中,法院方面称原告律师没有对村委会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给出明确解释。但事实上,中方律师团队已经附上了详细的说明,包括新旧法律法规、相关司法解释等,还参考了第三方法律专家的意见。
中方律师认为,除了《民法总则》(2017)关于村民委员会特殊法人的相关规定以外,中方律师团队还向荷兰法院提供了其他法律条文作为参考意见,如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六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有独立财产的村民小组为当事人。
梁政欣教授表示:“在他们的裁决中既谈到了荷兰法,也谈到了中国法。中国法方面,荷兰法院的主要依据是《民法总则》2017年颁布,但这个案子是村民委员会2015年就起诉的,所以没有溯及力。但问题是我们提交的法律意见书里,不仅写了这个,还写了中国的《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荷兰法院只挑出《民法总则》(2017),以其溯及力为由,否定村民的诉讼主体资格,是存在疑问的。”
村民林永团表示,尽管追索的过程并不顺利,但村民们不会放弃。林永团说:“章公祖师从宋代坐化以来,我们祖先祖祖辈辈一直把它供奉在普照堂,我们把它当作是比祖先、祖宗还神圣的来敬拜,对于我们全体村民来说是一个精神寄托。”
刘育深律师表示,在征求村民意见之后,将向阿姆斯特丹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央广记者:李行健、刘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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