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代检察官的故事(改革开放40年·印记)
转隶不是告别,而是新征程、新起点
2013年,乐志明按政策办理了内退,摘下佩戴了几十年的检徽让他十分不舍。他叮嘱儿子乐绍威,一定要好好干下去。只是父子俩都没有想到,检察系统很快迎来一场前所未有的大变革。
2014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一场中央顶层设计、地方试点探索的司法体制改革在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贵州等7个试点省市迅速展开。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职业保障这些与改革相关的名词,迅速在大田检察院传播开来。
“对于这些改革举措,我们从心底里支持赞成。”乐绍威说,以往检察机关办案程序多,层层汇报层层报批;案件多,“5+2”“白加黑”早已是家常便饭;干扰多,一起案件八方来求的情况并不少见。司法体制改革开展之后,权力下放,很多案件员额检察官就能决定,大伙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调动起来,毕竟案件终身追责可不是闹着玩的。遴选了员额制检察官、成立了办案组、简化了审批程序、完善了司法责任制……大田检察院同全国检察机关一样,走进了检察事业发展的新时期。
2017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要求将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工作职责、办案流程都变了,执法与执纪怎么融合?会不会不适应?”乐绍威说,不过他理解监察体制改革是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强化监督力量的需要,这是着眼于长远发展的考量。“毕竟,转隶不是告别,更不是结束,而是新的起点。”
转隶,同样也是检察工作的新征程、新起点。眼下,大田检察院将创新生态检察工作机制,设立“生态巡回检察办公室”、在全县18个乡镇开展生态巡回检察、完善生态修复补偿机制……一项项创新举措密集出台,大田检察机关在发展中找到了新的定位。
如今的乐志明生活悠闲,县城山清水秀的环境和日新月异的发展让他的幸福感很高。偶尔,儿子乐绍威还会跟他讨论一些工作上的难题。“也就是些办案技巧,他们的司法理念、科技手段、办案工具都不是我们那个时代能想象的了。但我常跟他说,不管时代怎么变、科技怎么发展,司法都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虽然脱下了检察官这身制服,但初心永远也不能忘。”乐志明说。(记者 彭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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