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检察机关在涉台司法服务、两岸司法互助领域多项举措全国首创——
台胞眼中最美“检察蓝”
2018-11-28 08:14:50 来源:福建日报
法治力量呵护安全感
用法治的力量保障台胞台企的合法权益,厦门市检察机关前进的步伐从未停歇——
1996年,厦门市检察院请求台湾检方将立案在逃的贪污案嫌疑人王某遣返回大陆。这是大陆检察机关首次依据《金门协议》将潜逃台湾的经济案嫌疑人遣返回大陆并依法追诉。
1997年1月,厦门市检察院成为全国首个有专门涉台工作机构的设区市检察院;2013年1月,该院成立涉台湾地区案件办公室,标志着厦门涉台检察工作专业化的开始。
2014年6月,海沧区检察院设立全国首个集中管辖办理涉台案件的检察室;同年8月,厦门市检察院和台湾检方完成两岸首次在刑事案件检察环节的证物移交合作。2015年8月,厦门市检察院就一起贩毒案向台湾检方提出司法互助调查取证要求,台湾检方予以协助。
顺应台企台商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厦门市检察机关在全省率先施行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的正规化、专业化、精细化。
优质服务增强获得感
2012年,海沧区检察院在全国首创台商台企检察员联络工作机制,设立7个联络点,聘请知名台商担任联络员。这项制度在台胞和检察机关之间架起桥梁,畅通了对台服务和沟通的管道,为台商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
厦门市检察机关除了定期走访台企、了解需求、提供服务外,还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如厦门市检察院率先在台湾青年大陆就业创业实训基地设立检察室,为台湾青年提供“一站式”就业创业服务;思明区检察院开设观音山CBD法务讲堂,邀请两岸知名学者为台商做专题讲座;海沧区检察院为台资企业了解“一带一路”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向厦门自贸片区派驻检察室,并立足海沧涉台检察室,推出台企联席会、涉台案例巡回展等,让台商台企感受到检察机关就在身边护航。
(记者 闵凌欣)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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