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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上班第一天腰椎骨折索赔88555元 雇主:碰瓷

2018-11-14 08:42:53  来源:重庆晨报
  

  法院判决

  雇主和保姆责任四六分,中介不担责

  就这样,双方都很不愉快,最后闹上了法庭,陈菊向雇主索赔88555.32元。

  2017年10月27日,此案第一次开庭。

  2018年10月,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做了一审判决:认定保姆与雇主之间存在劳务关系,保姆工作受伤,按照过错责任比例,雇主承担40%责任,赔偿保姆35422.13元;保姆明知自己年龄较大、存在旧疾,仍前往雇主家中从事护理工作,属于自冒风险,判定其承担60%责任。

  法院认为:余婆婆从中介处获取陈菊的信息后,未按照之前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规定,与陈菊、中介公司再签订三方合同,而是直接与其建立联系,因此,中介不承担责任。

  拿到判决结果后,双方都不服均已提起上诉。

  律师提醒

  雇主请保姆最好跟家政公司签合同

  如今余婆婆和陈菊的这场纠纷还没结束,双方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在等待上诉法院判决结果出来前,重庆互邦律师事务所的马林达律师也关注到了这事,并就家政雇佣关系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马林达说,雇主与中介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中介公司委派保姆到雇主家做事,中间就有个委派关系,保姆在雇主家受伤,家政公司将承担全部责任,可以保护雇主、护理人员的合法权益。

  但如果雇主通过中介介绍后,自行联络保姆,最终造成侵权或损失,中介则不承担责任。

  此案中,余婆婆和家政签的是之前那个保姆的劳务合同,和陈菊并没有签订合同,所以就造成了雇佣双方的矛盾。

  马林达说,在请保姆时,最好是通过中介公司来找,中介公司有义务告知雇主保姆的身份信息,并提供健康证。此外,雇主还可以给保姆购买保险,这样一旦出事,保险公司会承担责任。

  记者调查

  仅三成雇主和家政签合同

  余婆婆一家已经换了三任保姆,除了第一个签了合同,后面的都是家政公司人员微信推送,他们自己和保姆联系。

  随后,上游新闻记者在重庆多个小区调查发现,在家政服务雇佣过程中,类似于余婆婆家的这种情况非常普遍,雇主与保姆都极少签订劳务合同,或是购买保险,大多是口头协议即可。

  在调查中,记者选择了50个雇过保姆的家庭,仅14个家庭是通过家政公司找保姆,剩下的全是通过熟人介绍、58同城等网上寻找的保姆。而在这14个家庭中,和余婆婆家一样,几乎都换过保姆,换的保姆基本上都没签劳务合同。比如,家住渝北区小城故事的刘女士说:“只有第一个保姆签了合同,后面要换的时候就直接微信或电话联系,也没想到要再签合同。”

  上游新闻记者通过保险业人士了解到,目前有些保险公司推出了保姆险,雇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购买。然而,他从事保险行业5年,雇主为保姆购买保险的情况非常少,而造成这一问题的雇佣双方都有责任。比如,有的雇主觉得没必要,或是觉得“不会有啥事发生”。而一些保姆则告诉雇主,“你花钱给我买保险,还不如加到我工资头。”

【责任编辑:燕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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