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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鼠成“新晋网红” 背后黑色猎售利益链曝光

2018-11-12 09:30:31  来源:北京青年报
  

  商家

  网购平台“野生飞鼠”

  卖家要价380元一只

  北青报记者在一家大型网购平台上以“飞鼠”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后发现,售卖活体飞鼠的商家多达数十家,售价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其中销量最高的商家,月销量已达1300多笔。北青报记者随即咨询了15家商铺,其中有12家店铺表示自己家的飞鼠都是人工养殖的,另有三家或明或暗地表示可以出售野生飞鼠。

  其中一家位于广西的网店中,直接挂出了“野生松鼠飞鼠”的商品,售价380元一只。该店客服告诉北青报记者,店里的飞鼠都是山上抓来的。当北青报记者询问飞鼠是否咬人时,客服表示“养久了就习惯了”。针对是否需要给飞鼠做免疫的问题,客服表示“不用”。

  另外两家网店中,虽然没有直接挂出“野生飞鼠”的商品,但是当北青报记者咨询客服是否有野生飞鼠出售时,客服均表示可以提供野生飞鼠。其中一家店铺的客服告诉北青报记者:“目前没有幼崽了,但是野生成年飞鼠有货,我们都是抓了野生的回来家庭繁殖的。”另一家位于山东的店铺客服表示,目前没有野生飞鼠,如有需要,可以去山上现抓。

  提醒

  野生飞鼠当宠物饲养

  存在健康和法律风险

  “野生飞鼠的攻击性挺强的,我们的执法人员在接触飞鼠的时候都戴着厚厚的手套,但是还是有被抓伤咬伤的情况。”武文通告诉北青报记者。

  北京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工作人员史洋提示消费者,飞鼠属于哺乳类动物,可能携带人畜共患疾病,例如狂犬病等。“野生飞鼠当作宠物饲养风险很大,一方面违反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很多疾病在动物身上不发病,只是携带,但是传播到人身上就可能会发病。”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表示,飞鼠因其具有重要的经济、科学研究价值,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偷猎和售卖野生飞鼠都涉嫌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北青报记者查阅相关报道看到,2016年河南省栾川县郭某因捕猎33只飞鼠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经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郭某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表示,在贩卖管理等方面,对于猎捕“三有动物”的相关管理规则依地方规定而定。最近发生的这起案件发生于哈尔滨,根据《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规定,购买“三有”动物飞鼠,不论是驯养还是营利,都应依法持证经营,不可自行私下购买。“也就是说,飞鼠购买者如果没有合法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飞鼠,将可能承担补办驯养许可证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责任。”(记者 李涛 实习生 李卓雅 杨红霞)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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