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再精简申请不动产登记材料2项
2018-10-17 09:30:12 来源:福建日报
近日,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决定再精简2项申请不动产登记材料,申请不动产登记业务的个人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在福州市注册的企业不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据介绍,福州市个人申请不动产登记时,只需出示身份证原件,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将直接通过身份证识别器读取该身份证信息并直接打印,之后交由持证人员核实签字确认并存档。在福州市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时,无需再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只需出示手机中的电子营业执照,工作人员将根据该信息直接通过该市电子证照库调取营业执照进行核实。(记者 张静雯)
【责任编辑:燕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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