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处方能开多少药?厦门医保部门解答理解误区
参保患者住院天数有限制吗?
有参保人问,医保部门对参保患者住院天数有限制,住满10天或15天必须先出院,过几天再办一次住院,否则医保不给报销,是这样吗?
医保部门表示,厦门市医保政策对参保人员的住院天数从未做出限制。患者能否出院,应根据病情是否达到了出院标准和医院能否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来决定。定点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达不到出院标准的患者要求出院。
定点医疗机构误导参保人重复办理住院或分解住院,是套取医保基金的一种方式,实际上增加了参保患者的医疗费负担,增加了医保基金的不合理支出。医保部门一旦发现定点医疗机构违反服务协议规定,将按医保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就医未使用医保卡能报销吗?
有参保人听说,在本市医院就医时未使用医保卡,现金结算后可至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医疗费报销。
对此,医保部门表示,医保经办窗口受理医疗费报销时,发现有的参保人医保卡缴费正常,但在本地医院就医时却无故不带医保卡,用现金结算后拿着发票清单等材料至窗口报销医疗费。
根据规定,只有急性病首次就医未带卡、换卡及制卡期间、参保人身份变更医保卡冻结、新生儿三个月内参保、省内全省联网医院就医、省外医疗费(报备后)及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可先用现金结算,后携带相关材料至前台窗口办理医疗费用报销。
除此之外,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时,必须持医保卡直接刷卡结算医疗费用,否则不予报销。
门诊统筹基金“500元”不用白不用?
有参保人认为,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使用门诊统筹基金“500元”,不用白不用。
对此,医保部门表示,为引导患者“小病进社区”,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减轻患者用药负担,厦门市出台了惠民政策,在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零差价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发生的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的药品费用、一般诊疗费及常规检查费,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额度部分,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全部报销。
参保人员享受该政策的前提是确有就医需求,而不是无病就医、随意点药开药,甚至套取药品倒卖,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将根据医保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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