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垃圾交给专业单位处理 违规最高将被罚3万元
2018-09-01 10:18:29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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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餐厨垃圾收运单位
名词
餐厨垃圾:指餐饮业经营者、单位食堂(即“餐厨垃圾产生者”)在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食物加工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物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统称为餐厨垃圾。家里的剩饭剩菜等是厨余垃圾,不是餐厨垃圾。
数据
截至2018年7月底,全市共投入餐厨收运车辆113部,发放餐厨桶9500余个,建立收集运输线路60条,收运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近1700余家,日均餐厨垃圾收运量约256吨。
【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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