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交通违法处理实行人脸认证?福建省交警总队辟谣
车主心慌慌
“9月1号之后还有违章没处理的,全部累积到车主名下,不能代办!”时值8月下旬,这样的消息让很多网友不再淡定。
百度茌平吧里,网友“嗳锝很埘绱”发贴询问:“是真的假的呀,有知道的大神吗?”该网友透露:“驾驶证分数只剩1分了,还有9分的违章没处理,现在在外地回不去。”配以大哭的表情表达内心。百度巴中吧里,网友“Boomgo2012”以“倒计时30天!政策随时变!”为题发布了这条消息,并热心提醒:“有违章尽快处理吧,违章价格到时将大幅上涨,不要花更多的钱去处理同样的事情甚至处理不了。”有网友跟贴追问:“这(告示)是哪里贴的?”也有网友展开讨论:“我朋友说车子是谁的就算谁的违章,吓死我了!”
茌平属山东省聊城县管辖,而巴中在四川省境内,可见消息的波及范围之广。而福州小钟的朋友圈里,一位备注了“人保”的朋友也转发了消息照片,还心急火燎地提醒:“9月1日,9月1日,9月1日……还有10多天就新政策了,请抓紧办理,别到时说我没提醒您,扣证,扣车……”小钟很纠结地说:“我的驾驶证日期是9月底,没这茬的话马上就有新的12分了,绰绰有余。”
交警总队:并无新规
记者以车主身份致电福州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告知:目前没有接到这样的通知,“没有拍清人脸且低于200元的交通违法,到窗口处理不予扣分”。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交管处秩序科副科长林鑫也明确向记者表示,省里的交通管理政策均由该科室经手,最近并没有这方面的新规,“9月1日后没处理的违章全部累积到车主名下”的说法更是子虚乌有。
针对车主关心的记分问题,林鑫具体指出,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要求,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违法时,必须由违法者持本人相关证件前往处理,然而从前,一些车主为了避免记分超出12分,通过借用他人驾驶证甚至买卖分数的办法来处理交通违法,由此催生了大量的“黄牛”。为了防止这种现象,省公安厅于2017年6月规定:监控证据并未记录下驾驶人图像时,只对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实施处罚,不予记分;如果记录下的驾驶人图像经民警确认为不清晰或不完整,也不予记分。
“不过,这是我们省的特殊规定,只有到省内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才能执行。”林鑫告诉记者,“交管12123”是国家公安部开发的APP,无法执行地方政策,通过这个APP处理交通违法仍需记分。据了解,“交管12123”APP必须绑定机动车和驾驶证,一辆机动车可同时绑定三张驾驶证。
“未来,处理交通违法不仅要由违法者持本人证件前往窗口,还要现场拍摄照片,比对公安内网人口信息库,以确保相关操作更加严谨。”林鑫提醒,广大车主应谨慎驾驶严守交规,不宜逃避处罚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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