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关注福建生态文明建设:大胆探索 交出绿色答卷
创新机制,促进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双赢
高温未退,三明市建宁县溪口镇高圳村的一座果园内,果园主人陈春花忙着为果树施肥。“多亏了新政策,我用300亩果园进行抵押,获得20万元贷款,解了燃眉之急。”陈春花说。陈春花说的新政策,是三明市林业金融创新的“福林贷”。
“林改后,三明农民分到的林子人均不足10亩,还不是集中连片的,这种零星分散的小额林权处置较困难,金融部门想贷却不敢贷,林农需要贷款却贷不到。”三明市林业局林业改革科科长谢锦斌介绍,2016年底,三明市林业局与三明农商银行合作,推出普惠林业金融新产品“福林贷”,“由村委会牵头设立村级林业担保基金,贷款林农按一定比例交缴保证金,由林业合作社为林农提供贷款担保,林农以其同等价值的林业资产作为反担保申请贷款”。
2017年,《福建省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出台,对政策性银行、国有大中型银行开展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截至2017年底,福建绿色信贷和绿色非信贷融资余额达2426亿元,同比增长21.5%。
为了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赢,当地类似的创新之举还有很多——
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在全省12条主要流域建立资金筹措与地方财力、保护责任、受益程度挂钩,资金分配以水环境质量为主要依据,统一规范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近3年累计投入补偿资金近35亿元,大部分补偿到流域上游欠发达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
制定实施农村污水垃圾整治提升三年工作方案,目前所有乡镇建成生活垃圾转运系统,78%的乡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
在全国率先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有效破解生态保护与林农利益间的矛盾,实现“社会得绿、林农得利”的双赢,目前已完成试点面积约23.6万亩,林农直接受益超过3.5亿元。
■链接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是承担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试验的综合性平台,鼓励发挥地方首创精神,就一些难度较大、需先行探索的生态文明重大制度开展先行先试。
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同时印发的还有《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
根据相关文件,生态文明试验区重点探索内容包括: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主体功能区制度等难度较大、需要试点试验的制度;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资源环境问题的制度;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绿色产品的制度;实现生态文明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如资源总量管理和节约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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