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警方建立车驾管业务代办“黑名单”制度
据介绍,自2017年10月26日重庆市依法施行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住宿四星级和五星级酒店以来,已有2187人次的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住宿。
建立车驾管代办人员及代办机构黑名单制度
为提高公安机关为民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重庆市公安局于2017年8月在全市车管所建立完善起“代办人员及代办机构黑名单制度”,有效遏制了非法代办人员侵害办事群众利益、扰乱车管所工作秩序、损害公安机关形象的行为,社会效果明显。
重庆市公安局根据群众反映情况和工作实际等情况,在多次实地调研、考察、论证的基础上,将“在车管部门办公场所及周边区域发卡,采取阻拦、游说、诱骗等方式招揽代办车驾管等业务的;在车管部门周边道路上穿插、非法拦截过往车辆,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印章、票据、证件、委托书、居住证、暂住证等办理代办车驾管业务的;诈骗、敲诈勒索群众财物的;顶替他人接受交通违法处理和代扣交通违法记分的;不按次序排队取号办理业务,或者1次取多号、1号办理多笔业务的;无故、长时间在车管所办事大厅逗留的;其他应当纳入黑名单的行为”等8种行为纳入黑名单,对非法代办人员予以严治、严管。
同时,对纳入黑名单的代办人员属于代办机构从业人员的,该代办机构一并纳入。对纳入黑名单的代理人,3年内拒绝受理其代办的车驾管业务;对纳入黑名单的中介机构,3年内拒绝受理其所有从业人员代办的车驾管业务。
据了解,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车管所每月定期收集黑名单的代办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纳入原因和代办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纳入原因等相关信息,并要求各车管所分所、区县所主动对接辖区交巡警支(大)队、派出所,将辖区交巡警支(大)队、派出所查处的代办人员及代办机构信息一并报送纳入。纳入黑名单的中介机构和代理人信息在车管所主页曝光,并动态更新。各级车管部门在受理代办车驾管业务时,随时查询、比对黑名单曝光的代办人员和代办机构相关信息,对纳入黑名单的代办人员和代办机构,各级车管部门拒绝受理其代办的车驾管业务。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5家机构、20人被纳入“黑名单”。今年上半年,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车管所各分所共比对1297人次。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