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移交工作全面完成
2018-07-04 07:05:55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黄凌
福州新闻网7月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黄凌)日前,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下属8家市属农垦国有农场与闽侯县、晋安区政府正式签订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移交协议。至此,全市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移交工作全面完成,有力推进全市农垦改革工作。
据市农业局农垦处负责人介绍,全市共有19家国有农场。之前,各国有农场已经完成公检法、基础教育和大多数医疗卫生机构的移交工作,但19家农场或多或少承担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养老优抚等15大类的社会行政性、事业性和服务性职能。今后,这些社会性职能将移交属地管理,各国有农场将继续推进农场土地确权、农场集团化企业化改革等各项工作。
自2017年6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来,我市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深化农垦改革发展联席协调会议工作机制,坚持社企分开、属地负责、统筹兼顾等原则,稳步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因地制宜实施“一场一策”方案,逐项梳理移交职能,积极探索“先审计后移交”和“先移交后整合”等措施,推进改革工作。同时,我市还把农垦改革工作列入市对县(市)区绩效考核的内容,督促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将农垦改革工作全面纳入强农惠农和改善民生政策覆盖范围,在政策上加大对垦区公益性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国有农场与周边区域享受同等待遇。
【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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